各区(开发区、功能区)经信部门,相关中试平台依托单位: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45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储备中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培育中试平台—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的建设路径,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通知》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市州结合地方实际,指导推进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储备中试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25年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已进入工信部重点培育名单的平台除外)
(二)2025年入选省级培育的制造业中试平台
(三)已纳入市级备案的中试平台
(四)其他已建、在建、拟建的中试平台
二、申报流程
(一)各区经信部门积极动员相关中试平台依托单位,于11月28日前登录制造业中试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http://zhongshi.ceprei.com)填报,下载平台生成的《储备中试平台申报信息表》(附件1),盖章后扫描上传平台。电子版、盖章扫描版请同步报送所在区经信部门。
(二)各区经信部门依据《储备中试平台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附件2),对申报平台进行初步推荐,于12月2日前将《储备中试平台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盖章扫描件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三)在平台上完成申报的中试平台自动纳入市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基础库。对于此次暂不符合储备条件未被推荐的中试平台,市经信局将会同相关区局持续跟踪关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帮助平台进一步提升,待符合条件后再进行储备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储备中试平台申报工作,做好统筹组织安排和广泛宣传动员,为建立制造业中试平台梯度培育体系、融入全国制造业中试服务网络夯实工作基础。
(二)加大对储备中试平台的政策支持力度,及时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中试平台项目用地、能源、应急、安全、环保等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三)加强对储备中试平台动态管理,各区经信部门于每年6月18日、12月18日前将辖区储备中试平台名单动态调整情况、制造业中试平台激活情况信息表(附件4)和补齐情况信息表(附件5)电子版及一式两份纸质版盖章报送市经信局。
(四)遵循产业发展规律,推动中试平台建设与各类创新平台基地现有中试功能协同,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创新成果策源地和产业发展集聚区建设一体化推进。
联 系 人:市经信局制造业创新发展处 向颖轶 85319459
电子邮箱:953718366@qq.com
附件:1. 储备中试平台申报信息表
2. 储备中试平台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
3. 2025年储备中试平台汇总表
4. 制造业中试平台激活情况信息表
5. 制造业中试平台补齐情况信息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