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新型技术改造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1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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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市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拟面向全市增补新型技术改造试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增补条件

(一)产业领域

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

(二)具体要求

1、建设主体:项目应为我市市域范围内建设,且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的工业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企业法人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建设时间:项目必须在2024年6月(含)以后备案并开工建设,2026年12月底前完工,且具有一定试运行能力;

3、投资门槛:为项目所用的生产性设备及软性投入、配套建设等投资规模(不含土建投资)需达到1亿元及以上;

4、项目定位:所推荐项目必须为技术改造项目;鼓励项目建设单位联动上下游企业,通过线、面结合的方式综合体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应用工业“三基”既国产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工业软件;

(三)政策支持

对入围的新型技术改造试点项目,经研判后,将统筹安排相应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二、项目增补要求

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重点聚焦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企业以及标志性重大项目作为增补对象,指导企业认真填写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2),并对增补企业的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对项目产业条件符合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投资额、国产化指标以及数字化、绿色化等情况进行审核),于6月23日(周二)17:00前,将推荐报告以及项目信息汇总表提交至市经信局投资处。

联系人:梅旭  027— 85316779 ,13545269714

        

附件:1. 项目信息汇总表

2. XX区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清单 

3. 武汉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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