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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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江油市“1·2”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被追责,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彭雷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环保安全股股长蒋珅霖,被给予书面诫勉。原因为:对电力监管企业的货物装载管控缺位问题监管不到位。

2022年1月2日14时53分许,绵阳江油市中雁路双河镇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135万元。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四川首个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项目,工信局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与北京腾疆集团有限公司货运源头装载管控缺位,对运输粉煤灰车辆超载管理职责边界不清,责任分工不明确,对货运车辆装载、过磅、签发过磅单、出厂等多个环节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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