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 2013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3-28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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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2013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3月)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的中心工作,做到政策及时公开、项目及时公示、信息及时到位,不断深化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信息公开的数量和更新率在全市各有关单位名列前茅,未发生公开权利人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数量较大。我委每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0条以上,2011年4600条,2012年4200条,2013年4500条,信息公开的数量在全市各有关单位名列前茅。市经信委政务网站点击率将近1000万次。

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较多。除政务网站外,我委还整合媒体资源,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先后联合《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武汉晚报等多家媒体,开展对工业倍增计划实施工作的专版宣传,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投资、新城区新型工业化、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全民创业等多项工作进行信息公开。近三年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共发布信息3000余条。充分通过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公开我委工作情况。积极开通新浪网政务微博,截至目前微博粉丝数达到23000余人。

三是信息公开质量较高。每年财政预算和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都按要求及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申报程序,每年申报的通知、评审情况、结果公示等,均在委政务网站公开。2014年3月份,我委在政务网站上公布了权力清单,正在编制权力流程图,预计6月份公布。

二、主要做法

市经信委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学习贯彻。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新形势,运用新手段,围绕经信委自身职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经信委信息公开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领导工作。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主任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协调,每年制定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负责编制年度信息公开报告,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信息统计分析,并督促、维护各责任部门公开政府信息,机关各部门是政府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监察室依照其职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三是强化目标管理。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全委的目标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机关办公网络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并在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机要保密等各项制度中都要求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重要手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督促、激励、监察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规定和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主体。

三、存在问题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及时性、系统性、全面性、规范性不够的问题。信息发布滞后,比较零散;政务网站版面设计不尽合理,不方便查询;信息编辑不到位,不整齐美观;信息发布不全面,不能反映我委整体工作情况;社会关注的财政资金预算和决算以及资金分配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布存在不足。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工作自查及整改。对照全市承诺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清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摸清现状,找准问题,明确工作着力点,迅速形成自查报告及整改方案。上半年发布《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市经信委办公信息化暂行管理办法》、《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职责、程序、方式、时限及追责措施,重点健全问题发现、问题处理、岗位责任、追责问责等4个方面的长效机制体系。

三是改造政务网络。通过整合网上办事平台、设立企业会员注册制以及信息资源运用等方式,建设具备“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等三项主要功能,全新的电子政务网络,集“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经济运行、项目申报、企业服务”五位一体,为行政相对人(企业和公众)提供浏览、发布、查询、办事、投诉等多项服务,成为信息公开的窗口、公共服务的平台、公众参与的渠道。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编制完成并公开市经信委权力清单、权力流程图。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本部门预算和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专项资金分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要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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