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 2011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2-2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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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2011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年2月)

本报告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以及2011年度市经信委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由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jxw.wuhan.gov.cn)下载。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1年,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的中心工作,做到政策及时公开、项目及时公示、信息及时到位,不断深化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信息公开的数量和更新率在全市各有关单位名列前茅,未发生公开权利人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一)公开义务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00条,其中,通过市经信委政务网站公开信息2918余条,全年网站点击率突破400万次大关。市经信委平均每月公开的政府信息在300条以上,信息公开的数量在全市各有关单位名列前茅。此外,市经信委整合媒体资源,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先后联合《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武汉晚报等多家媒体,开展对工业倍增计划实施工作的专版宣传,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投资、新城区新型工业化、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全民创业等多项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共发布信息1000余条;机关办公地点设置公告栏、公示牌等,共公开信息400条,并利用多种方式通报全市电力供求情况。

(二)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及公开义务人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市经信委全年接待电话或来人来访咨询并回复700余条。接收湖北科协康国栋、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小企业部刘宇关于新产品鉴定验收全套技术文件、园区建设情况的书面公开申请,并依照相关程序和时限要求,回复申请人。

(三)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公开权利人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市经信委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学习贯彻。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围绕经信委自身职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经信委信息公开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领导工作。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主任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协调,每年制定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负责编制年度信息公开报告,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信息统计分析,并督促、维护各责任部门公开政府信息,机关各部门是政府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监察室依照其职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三是强化目标管理。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全委的目标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机关计算机办公网管理办法》、《机关办公网络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及各区网络系统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并在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机要保密等各项制度中都要求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重要手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督促、激励、监察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规定和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主体。

四是加强软硬件投入。我委投资40万元,用于网络维护、信息发布等工作,配备了专职网络管理人员。每个部门都有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网管员,负责指导本部门开展网络办公,机关每月定期开展计算机和网络培训讲座。

三、存在问题

目前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系统性不够的问题,信息发布比较零散。今后这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就全市人民关注的重点工作,编制系统信息对外发布,力争经信委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保持发布信息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主渠道-网络公开的建设水平,积极运用多种媒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的作用。电子网站的受众比较广泛,影响力也比较大。凡是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通过政务网站及时对外公示,在时效性上下功夫,这方面还将加大力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方式。除了网站公开、媒体公开等方式外,要积极探索使用微博等新媒介公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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