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1 15:30
分享:

根据规范性文件备案有关要求,现将《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年6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文件,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2023—2025年,拟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支持与工作指导为落实文件精神,在中央财政资金的基础上,武汉市加强地方资金配套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地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政策条款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拟定了《武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全文七个章节:

(一)第一章为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专项资金来源以及使用原则。

(二)第二章为管理职责,即第四条,明确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三)第三章为支持范围与标准,包括第五条至第七条,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奖补标准,加大地方资金配套力度和专项资金不予支持范围。其中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奖补标准包括: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改造投入补助、数字化服务商能力提升补助、数字化转型典型样板企业奖励、“链式”转型典型案例奖励、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补助、试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奖励、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评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人才培训补助、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赋能中心运营补贴、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攻关补助以及其他列支范围。

(四)第四章为项目申报和审核,包括第八条至第十二条,明确项目申报、项目调整和项目验收。其中市经信局按照试点实施进展,公开发布改造企业、样板企业、样板服务商、“链式”转型案例等申报指南文件,明确支持重点、申报程序及要求,向社会征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攻关补助的支持范围、补助标准、申报审核、资金拨付均由市科技局按其规定执行。

(五)第五章为资金拨付,包括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明确资金拨付比例与拨付方式。

(六)第六章为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包括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从申报主体、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明确监管措施。

(八)第七章为附则,包括第十九条至第二十条。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权、施行时间。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