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武汉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的需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首届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在汉举行时,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要求湖北武汉“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武汉锚定全国数字经济新一线城市目标,应加速立法步伐,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武汉样本与武汉经验。
(二)推动我市数字经济突破性发展的需要
随着数字经济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渗透,传统的产业政策、监管制度、治理体系越来越难以适应实践发展要求。有必要发挥立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通过立法制定一套全面系统有效的数字经济促进政策措施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武汉特色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体现超大城市特征的数字经济治理之路,尽快实现数字经济突破性发展。
(三)将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的需要
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和措施,全力推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有必要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上升为法规制度,使之更为全面系统、更加有力有效,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条例(草案)》的起草经过
2021年4月15日,市人大财经委组织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启动《武汉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市人大财经委、法制委、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会同市经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组成调研组,组织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赴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实地调研,走访相关企业及研究机构,进一步了解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和立法需求。按照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市经信局委托武汉市社会科学院组织成立专家课题组,开展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和意见征询并召开数字经济立法工作务虚会,经多次研讨修改,形成《条例》。
三、《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共九章,包括总则、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创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城市治理数字化、数字经济发展保障、附则等内容。现对重点内容说明如下:
(一)明确数字经济促进的管理体制机制
主要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等基本问题,并对我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标准体系、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以及开放发展体系建设等作出具体制度安排。
(二)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两大基础”
一是关于数字基础设施。明确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要求,规定相关规划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衔接,重点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物联网、车联网、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支持推动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二是关于数据资源。明确数字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要求,规定推进公共数据管理和服务、数据开放共享和融合应用及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同时明确数据安全保护的要求。
(三)突出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明确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的发展重点
一是关于数字技术创新。明确数字技术创新总体要求,规定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等内容。二是关于数字产业化。明确数字产业化总体要求和数字产业发展重点,规定促进平台经济发展、数字经济示范建设及培育数字产业市场主体和创新平台等内容。三是关于产业数字化。明确产业数字化总体要求,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制造业,促进数字技术与绿色技术融合发展,推进数字建造赋能建造业,提升服务业数字化和商贸流通业数字化水平,发展数字金融、数字文旅、智慧农业等。四是关于治理数字化。明确城市治理数字化总体要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孪生城市建设,促进政务服务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化和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公平。
(四)加强数字经济发展保障
主要明确构建数字经济发展良好生态的总体要求,从资金支持、人才培养、应用场景开放创新、营商环境优化、创新创业容错免责、知识产权保护、从业人员权益保护、数字经济知识科普、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数字经济发展评估、部门法律责任及免责等方面完善数字经济治理框架和规则体系,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