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21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2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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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炼化一体化,助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设炼化一体化项目,可保障中韩石化乙烯项目原料供应,有助于布局化工新材料项目,推动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进一步优化武汉沿江产业布局并降低安全环保风险,有力推进传统石化产业转型升级,对于全市石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十分认同您的建议,并将大力支持炼化一体项目建设。

一、关于争取中石化集团支持

前期,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拜访了中石化集团,就中韩石化炼化一体搬迁项目深入交流,争取中石化集团支持中韩石化实施炼化一体项目。按照商谈情况,我市积极推进有关工作,一是组织相关部门确定了我市推动中韩石化炼化一体项目工作专班名单,专班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负责人,以市发改、经信、财政、资建、投促、环保、应急、国资等部门及青山区、市产投集团等单位为成员;二是指导中韩石化草拟了三个搬迁方案并上报集团酝酿。经双方多轮磋商,将充分考虑当前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化工市场结构变化、产业政策的新要求等方面,对方案进一步论证完善,以利于推动炼化一体项目落地实施。

二、关于争取炼油产能指标

2020年起,市发改委多次赴国家、省发改委专题汇报中韩石化炼化一体项目情况,积极争取把我市石化炼化一体项目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进一步优化中部地区石化产业结构布局,推动将武汉市打造成为国家重要的炼油化工生产基地和长江经济带一流的化工新材料基地,实现中部地区石化产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市经信局也多次拜访中石化集团,希望中石化集团在调整炼油产能过程中,将产能过剩地区炼油产能指标向中韩石化倾斜,把中韩石化炼油厂区产能提升到国家重点保障的千万吨级炼油水平。

三、关于争取建设资金支持

一是争取中石化集团支持,市领导拜访中石化集团时指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28号)要求,企业投资项目不能享受既往招商引资政策,中石化集团可全资建设炼化一体化项目,地方政府给予基础设施配套和奖补支持,考虑到项目投资较大,也可由省、市、区政府共同出资与中石化成立合资公司,将中韩石化旧资产折价入股,由中石化控股51%(具体比例可协商),共同建设运营炼化一体项目。

二是专项资金支持,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近年来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资金及项目管理的培训指导及政策解读,动员及指导中韩石化积极谋划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2024年,指导中韩石化谋划申报的储运部215罐改造项目成功获得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40万元。

三是促进银企对接,市、区已组织50余场融资对接活动,今年2月,青山区、中韩石化共同举办石化化工产业专场招商洽谈专场会;同时,市委金融办还持续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支持。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部门将继续积极向国家部委、省有关部门及中石化集团做好汇报衔接,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推动中韩石化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石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安全水平,推动我市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

二是市委金融办等部门将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化工领域重点企业信贷支持,促进中韩化工与各类金融机构有效对接。

三是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指导中韩石化按照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要求,积极谋划申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围绕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技术咨询、台账管理等各方面给予全程跟踪服务,助力企业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助推区域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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