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集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涉及我市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对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打造绿色船舶产业集群、制定产业扶持政策以及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我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重要指示和湖北省突破性发展高端装备产业战略部署,聚焦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搭建技术创新平台,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一是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开展长江干线散货船甲醇动力系统、智能机舱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长江干线甲醇动力绿色智能散货示范船。二是打造绿色船舶研发中试平台。“内河船舶电气装备”等中试平台自备案以来已对外开展中试开发、试制、生产及测试等服务50余次。三是强化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围绕无人艇平台研制及协同控制技术,打造形成无人艇平台编队,可以由港口或母艇对其实施远程操控,能在恶劣环境、危险区域执行任务。
二、打造船舶产业集群,加快龙头企业招引
一是加快构建“两集聚三平台”产业体系,创建“湖北省绿色智能船舶技术创新中心”,并推动其与湖北省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湖北省无人船艇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协同联动,着力打造以武昌为重点的绿色智能船舶研发及设计集群。二是新洲区绿色船舶产业已初步形成了以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众多配套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加快项目建设与招商引资,制定《新洲区绿色船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规划智能船舶创新区域,打造总装设计主题园区。三是加快绿色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绿色船舶的运营提供便利条件。加快推进航天四路(环城北路-航天北路)、农王咀农场出入口道路、学林北路、规划九路/龙口路、环城南路、龙飞路、天鑫路、规划九路等项目建设。四是推动长江船舶供应链公司建设运营全国一流的船舶供应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引导核心企业入链。
三、细化市级专项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近年来,我市持续从绿色动力方面为绿色智能船舶产业提供支持,为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相继出台《武汉市氢能产业突破发展行动方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集聚了70余家氢能产业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拥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2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家、省级单项冠军企业1家。同时,我市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光伏、风能和生物质发电项目,为绿色能源大规模制备提供有效支撑。
四、打造试点示范项目,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一季度“开门红”绿色智能船舶“产融”专项对接大会,完成战略协议签署,在新能源船舶业务上、中、下游展开全方位合作,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关系。二是积极响应国家绿色航运号召,结合“两新”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新建船舶中采用新能源动力,引导企业加快淘汰不符合标准的高污染、高耗能、老旧落后船舶。三是优化绿色智能船舶检验服务,在简化检验流程的同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检验咨询服务,降低企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船舶的交付和运营效率。
下一步,我市将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吸纳建议意见,全力服务支持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支持技术攻关,加速推动成果转化。聚焦氢氨混合燃烧技术、船舶多能协同控制技术等重点方向,组织实施市科技计划项目,聚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同时进一步对接高校院所,积极推动成熟度较高的科技成果在汉落地转化。二是加快建立绿色船舶产业链主体培育梯队,以巩固壮大上游研发设计领域为核心,培育支持下游配套产业,做强长江船舶供应链平台,发挥绿色船舶产业集聚效应。三是加大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撬动平台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重点企业的股权融资,同步强化武汉航运交易所的产业枢纽功能,联合中国船级社开展绿色船舶技术认证与价值评估,建立船舶碳足迹追溯系统,推动绿色船舶资产证券化试点。四是打造试点示范项目,推动绿色智能船舶船型标准化建设,重点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10大示范船型,依托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701所、712所、719所、武汉理工大学等单位,联合开展“一航线一船型”研究,开发适用于长江内河流域、封闭水域的绿色智能船舶标准船型,加快内河绿色智能船舶标准化推广力度,打造绿色智能船舶发展“武汉模式”。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