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快完善氢气供应体系
(一)积极利用工业副产氢。目前,我市宝武清能武钢气体焦炉煤气制氢、中韩石化制氢、广钢气体华中气体岛等重点制氢项目已竣工投产,工业副产氢产能7.2万吨/年;同时,正在推动青山区协调武钢集团,积极申报非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支持武钢气体对外供应副产氢,提升氢气充装能力。
(二)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我市积极探索绿电制氢模式,鼓励绿色高效制氢技术应用,正在加快推进陈家冲垃圾填埋场光伏发电制加氢一体站、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武汉化工区绿电离网制氢等项目建设;同时,加强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制氢的研发应用,支持长兴集团研发中试氢储能系统核心板块水电解制氢系统,将风力发电机和光伏板发出的交流电,转换成制氢所需的直流电,每小时产氢量最高可达2000立方米。
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氢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布局
(一)完善加氢站建设管理体系。我市已出台《全市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意见》,明确加氢站建设、验收、运营等环节的审批监管流程,规范加氢站管理。目前,全市加氢站已建成9座。
(二)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我市已出台《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及其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已对加氢站建设运营给予832.5万元的补贴资金支持;同时,支持安捷楚道、东风集团、楚天高速等企业协同合作,在汉宜高速沿线配套建设4座加氢站,构建汉宜氢能源示范走廊。
三、关于放宽制氢项目进化工园区的限制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动相关部门研究借鉴《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河北省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地方政策,加强政府部门创新监管,将作为能源使用的氢气和作为工业原料和使用的氢气区别对待;探索氢气按照能源属性进行管理,进一步明确氢气能源属性面临的安全管理、标准化等问题。同时,我市将密切关注国家对于氢气管理的最新动态,适时制定有关氢能的专门法规。
四、关于开展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新增城市公交、环卫车和中重型货运车辆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依托东风汽车、宝武集团、中石化,在相关港区和武钢、中韩石化等重点区域打造中重载燃料电池商用车推广应用示范点;支持湖北氢动力、融通汽车通过平台租赁方式推广物流车、通勤车。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推广应用528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已在公交车、通勤客车、冷链物流车、环卫车、货运等领域形成规模化运营。
五、关于成立氢能产业基金和培育扶持一批氢能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一)成立氢能产业基金。我市支持青山区充分利用氢气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科教优势明显等优势,培育氢能产业发展,努力打造“华中氢能产业之都”。目前,青山区已与武汉理工大学合作成立武汉氢能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青山区氢能产业基金,重点支持制加氢一体化及配套、氢能综合利用等领域产业链项目。
(二)加强氢能产业融资服务。创新氢能产业信贷产品,推动湖北银行支持包括氢能产业在内的绿色低碳产业转型发展,为武汉资环院提供流动资金贷款6500万元,用于支持氢能产品生产。遴选众宇动力、格罗夫氢能、雄韬氢雄等成长性强的企业,纳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库重点培育,提供培训辅导、奖励补贴等上市融资服务。
(三)培育氢能领域优质企业。我市积极实施《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大氢能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对于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每年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2%—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超额累进制阶梯奖励;对氢能领域符合条件的“高精尖缺”人才,支持纳入“武汉英才”“车谷英才”“3551”等人才计划,市科技计划项目予以立项资助。目前,我市已培育国家小巨人2家(雄韬、理工氢电)、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家(雄韬、武客)、省级单项冠军企业1家(雄韬)。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燃料电池汽车为牵引,拓展应用场景,大力发展氢能、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有序发展氢源供给设备,带动氢能产业成链发展、集群发展,努力建设中国氢能枢纽城市。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