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48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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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保持快速发展,2023年,我市新能源汽车产量28.4万辆,新能源汽车上牌量新增13.9万辆,保有量超36万辆。做好新能源汽车报废及废旧动力电池电池回收处理对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已开展主要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武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武政〔2022〕22号)在重点任务中明确“健全报废汽车、动力电池、废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打造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高值化利用、报废汽车回收处理与整体资源化三大产业链”;《武汉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武政办〔2022〕5号)提出“要推进退役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要健全废弃电池回收网络”;《武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武政办〔2024〕50号)提出“要加快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提升资源加工利用和再制造水平”;市商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工作方案》(武商务〔2022〕11号)规范回收拆解企业回收利用管理;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武汉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武发改资源〔2023〕221号),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

(二)健全汽车以旧换新渠道

一是促进对接合作。组织重点二手车市场、报废车企业加强与新车销售企业对接,为有换新需求的消费者提供二手车评估鉴定、手续代办、报废车上门收车等一站式便民服务,目前格林美、鑫汇、茗良、为民等报废企业已与全市130余家新车经销商开展了业务合作。

二是加强渠道宣传。通过武汉购车地图、微信公众号、智能回收箱等渠道对外公开我市重点二手车市场及报废车企业信息,引导市民通过正规途径处置旧车。

三是提升数字化水平。指导格林美、鑫汇等报废车企在微信上开发报废车回收小程序,在线上即可满足市民的政策咨询、残值估价、注销手续代办等需求。

(三)推进回收利用企业发展

一是推动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改造升级。积极引导格林美城市矿产、鑫汇资源、东风鸿泰循环利用等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围绕场地、环保、设备等开展全面升级改造,拓展新能源汽车拆解线,提升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能力和电池回收利用水平。目前,我市有9家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均具备新能源汽车拆解能力。

二是鼓励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发展。目前,我市有5家退役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建设项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其中,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蔚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已进入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规范企业名单。三家企业规范条件企业年生产处理能力共计6万吨,2023年实际生产处理量约为0.67万吨,废旧动力电池的主要来源于各大主机厂、电池厂,梯次利用方向为储能产品、低速电动车用电池等。

三是加强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武汉市目前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规范企业,均在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进行了注册。

(四)加强示范引领

一是积极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整体资源化关键技术装备》,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退役动力电池包柔性智能拆解系统”、“高兼容性退役电池快速无损检测与分选系统”入选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参与了“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新一代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关键技术”项目。

二是引导龙头企业示范创建。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案例企业,拥有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国家CNAS认证动力电池性能评价检测中心;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第二批绿色工厂;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是工信部首批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单位。

(五)加大政策引导

《武汉市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资金》(武经信规〔2023〕1号)明确对资源综合利用提出支持,2023年重点支持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的“退役动力电池包回收与梯次利用项目”。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节能型燃油乘用车,分别给予1万元、7000元补贴。今年4月26日至5月28日期间,已收到383名消费者报废补贴申请,合计补贴金额344.3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

(一)规范行业发展,促进回收利用全方位提升

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持续加强报废机动车行业管理,推动动力电池有序回收。培育引导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企业。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结对联合开展业务,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就地回收和处置利用。积极推广相应的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推动梯次利用产品在本地的应用。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开展自愿性认证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建设,积极参与梯次利用要求、梯次利用产品标识、放电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制修定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回收处理全民参与力度

加大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宣传力度,结合重点节庆时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层次、有计划、多维度的宣传报道,扩大政策知晓度。支持本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在市级汽车促消费活动中进行推介,普及汽车报废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退役电池回收管理的重要性、不规范拆解处理废电池的危害性,引导市民通过正规途径报废旧车,提高我市汽车及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产业规模。推进新增退役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大对退役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贮存、利用处置等活动的环境污染方式的监管力度,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广泛曝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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