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36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2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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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国企和民企协同创新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产业为支撑,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攻坚突破,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充满创新活力,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强市场活力、拉动社会投资、吸纳城镇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您提出的4条建议十分中肯,非常及时,对于我们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引导国企民企创新协同发展

(一)积极打造创新联合体。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协同民营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长江三峡集团等牵头组建“湖北省智慧综合能源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等13家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中铁科工、东风悦享等国有企业牵头,联合民营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建一批创新联合体,围绕“钢结构中厚板激光-电弧复合焊接核心技术与装备”“智能网联车路协同计算平台关键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协同攻关,形成产业创新合作生态。

(二)加强国企对民企科技资源共享。积极引导国企向民企开放实验室、科研设备等创新资源,加强国企对民企资源共享。2022年发布《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备案管理办法》,共推动备案开放中试平台94个,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的“桥梁智能建造中试基地”、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的“面向制造业的智慧数据中心总集成中试平台”等一大批国企创新资源面向社会开放,打造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生态。2023年,发布《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规划》,积极推进中试平台建设发展,目前已启动了高性能钛合金零配件、新型显示等6家重大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武汉市中试平台共享资源。

(三)优化民营经济创新生态。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提供技术牵引和转化支持,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建设全要素创新空间,大力推动创新街区(园区、楼宇)建设。编制发布《武汉市创新街区(园区、楼宇)建设规划》,全市建设创新街区(园区、楼宇)面积累计超过510万平方米。紧扣全市产业地图,编制完成并发布武汉市创新地图。推动孵化载体量质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科创企业孵化培育体系基本成形,市级以上各类载体达到427家,其中国家级131家。

二、推动国企民企积极携手合作

(一)引导民企改革创新。出台《武汉市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武汉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武汉市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3年武汉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将企业培育纳入科技发展目标体系,重点推进。2021年以来,我市立项实施科技重大专项15项,达梦数据等一批民营企业牵头承担,承担科技重大专项的创新联合体至少有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引导九信中药集团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牵头组建“湖北省传统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等13家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中铁科工、东风悦享等大型企业牵头,联合民营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建一批创新联合体,围绕“钢结构中厚板激光-电弧复合焊接核心技术与装备”“智能网联车路协同计算平台关键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协同攻关,产业链形成集群优势,推动更多民营企业上规模、增效益。

(二)安排补助资金举办各类展会活动。每年市财政安排名优创新推广活动补助资金和会展专项资金,通过展位补贴等方式,举办汉交会、机博会、电博会、消博会、食博会、服博会、健博会、糖酒会等品牌展会活动,以展促销、以展聚商,提升会展经济综合效能,一方面为本地企业拓展市场,另一方面也为招商引资和提振消费搭建平台。

(三)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截止2022年底,我市通过产权交易市场,以增资扩股方式实施混改企业 5家,引入非国有资本总量近9亿元。未来将继续坚持分类分层有序推进、市场运作依法依规操作原则,以产权市场、资本市场为主要渠道,积极稳妥推进混改,通过制订规范性文件,深入企业调研,探讨混改思路,支持、督导企业按照“三因三宜三不”原则,依法依规操作,成熟一家推进一家。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改制、国有产权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管等一系列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及本指引规范操作,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平等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促进不同资本融合发展。

三、完善协同发展政策体系

(一)建立完善清单信息机制。印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并在市发改委官网进行了公示,要求各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二)组织开展隐性壁垒排查。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发改局对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对各区各部门还在运行的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系统排查总结。经认真排查,未发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和违规设置的各种市场准入类门槛的情况。

(三)加大化解账款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要求,严格时间节点,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必有果”。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件件问题线索有落实。三是加强重点问题督办,对工作举措不力、清偿协议不落实等情况加强督办。

四、发展科技创新协同平台

(一)强化政策引领作用。一是组织开展“百场万企”产业供需对接活动。印发《“百场万企”产业供需对接活动方案》,坚持政府有为、市场有效、需求引领、供给对接,着力搭平台、促对接,促进本地企业合作共赢,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潜能,计划重点围绕10个领域,开展116场产业供需对接活动,目前已组织58场,服务千家企业。二是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等产业突破性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先进制造业体系,有效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三是印发《2023年中小企业工作要点》。实施“创新型企业育苗”“工业企业“小进规”攻坚”“专精特新培育壮大”等专项行动,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目前已形成全市12654家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占比约90%),14483家“四上企业”(民营企业占比80.19%)、3329家创新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占比87.65%)、1495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占比80.8%)、207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民营企业占比78.26%)的优质企业梯次成长格局。

(二)打造校企创新联合体。2022年支持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武汉量子技术研究院、武汉中科医疗科技工研院、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研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支持北大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落户东湖高新区,积极推动组建武汉数据智能研究院,新建武汉光化学技术研究院,金银湖实验室落地国家网安基地。目前,武创院已牵头组建3家专业研究院和4家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光电子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武创院正式落户,大力推进核心技术攻关。武汉量子技术研究院正式运营,产生了国内首个原子量子计算云平台“酷原量子云”等成果。光化学研究院研发大楼启动装修,数据智能研究院完成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并召开第一次理事会,加快推进合成生物技术研究院组建。支持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实施成果转化项目,并在爱帝集团、裕大华产线上建立应用场景。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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