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42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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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武汉市退役电池回收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同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做好退役电池回收利用,既能够保护生态环境,又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已开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退役电池回收利用工作,陆续出台了多项相关方案、规划。《武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武政〔2022〕22号)明确“健全报废汽车、动力电池、废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打造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与高值化利用、报废汽车回收处理与整体资源化三大产业链”。《武汉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武政办〔2022〕5号)提出“要推进退役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要健全废弃电池回收网络”。《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武政办〔2022〕125号)明确“2024年武汉将全面建成有害垃圾闭环管理系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武政规〔2022〕11号)鼓励企业在我市自建、共建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武汉市商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工作方案》(武商务〔2022〕11号)规范回收拆解企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二)规范回收利用企业管理

一是加强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管理。全市持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有2家,分别为武汉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和武汉博旺兴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完成8家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排查整治。

二是推动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改造升级。积极引导武钢金资、东风鸿泰、鑫汇资源等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围绕场地、环保、设备等方面开展全面升级改造,拓展新能源汽车拆解线,提升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能力和电池回收利用水平。目前,我市报废机动车企业均已具备新能源汽车拆解能力。

三是鼓励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按照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开展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业务。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蔚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进入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规范企业名单,正推进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武汉希冀锂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规范企业申报。

四是引导回收利用企业参与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武汉市目前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规范企业,均在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进行了注册。

(三)推进技术研发创新

一是组织实施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导支持东湖高新区、青山区、经开区等重点区域头部企业,聚焦旧动力电池余能检测、快速分选和重组、安全管理等关键共性技术和废旧电池有价元素高效提取、材料性修复、残余物质无害化处置等方向开展攻关。

二是鼓励高校院所实施知识创新专项,围绕前沿技术开展研究,“面向动力电池安全性的使用行为分析研究”“基于多尺度信息融合退役动力电池健康状态评估关键技术研究”等项目获得专项资金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

(一)完善回收利用体系

支持市新能源汽车协会联合武汉动力电池再生等回收利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机构成立产业联盟,集聚行业力量,促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回收服务网点,与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构建区域化回收利用体系。

(二)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一是持续加强报废机动车行业管理,落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推动动力电池有序回收。二是充分发挥国家平台的溯源监管作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落实回收主体责任,积极引导督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三是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开展自愿性认证工作。

(三)加强废电池回收处理污染防治

推进新增退役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大对退役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贮存、利用处置等活动的环境污染方式的监管力度,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排污许可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广泛宣传退役电池回收管理的重要性、不规范拆解处理废电池的危害性,曝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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