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建好用好国家网安基地 助力汽车产业升级 完成数据安全产业集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同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提案内容,您的建议分析深入、切中要害,对进一步促进两大国家级基地联动发展,助力我市新车产业升级和数据安全产业集聚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武汉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情况
一是开展了6大领域智能驾驶示范应用。目前,武汉开发区已累计发放了54张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牌照。在智慧公交领域,开通了武汉首条智能驾驶公交线路(395路,增加了车道保持、自动跟车等功能),为全区236台公交车加装了车联网终端(增加了红绿灯车尾提示等功能);在出租车领域,投放了近百辆自动驾驶出租车,累计常态化运行210万公里;在智慧交通领域,为1万台社会车辆加装了车路通讯智能装置,实时推送红绿灯、停车位、路况等信息;在景区观光领域,建成了国内首个自动驾驶主题公园(龙灵山公园);在末端物流领域,投入12台无人驾驶物流车、货柜车,在江汉大学等区域完成投送服务2万余次;在智慧停车领域,改造建设了5个智慧停车场,实现自主代客泊车(AVP)场景应用。
二是形成了6项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标准。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示范应用基础上,同步探索标准编制工作。在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道路智能化等方面形成了6项标准,其中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3项、地方标准2项。
三是构建了智能网联创新生态。落地了一批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整车项目,本田新能源、东风猛士、小鹏、吉利路特斯等“新势力、新实力”项目正加快建设。引进了一批独角兽企业,文远知行、元戎启行、东风悦享、T3出行等科技企业在经开区开展测试及示范运营。集聚了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由院士领衔,联合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为等建立了1个院士工作站(刘经南院士),1个智能网联联合创新实验室(由23家企业联合建立)及1家工业技术研究院(武汉理工大学新能源汽车工业技术研究院)。形成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创新技术和产品,智新科技IGBT芯片模块实现量产,芯擎科技发布首款自主研发智能驾驶芯片“龙鹰一号”。
四是推动了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为了更好地利用路侧设备产生的数据,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经开区依托落户的中国电子、科大迅飞、中设数字等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企业,结合“城市大脑”“智慧园区”“智慧工地”“城市信息模型(CIM)试点”等重点项目,全力加速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的深度融合。
二、车联网平台数据安全支撑情况
武汉开发区建设了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了占地1312亩的国家智能网联封闭测试场,将建成拥有最高等级测试能力(T5级)、130个测试场景和F2国际赛道的综合性测试场地。累计开放321公里测试道路,完成了106公里道路智能化改造。依托中国移动与华为建设了5G通信网,依托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建设了北斗空间定位网,依托大唐互联与华砺智行建设了车路协同道路网,依托国家电网建设了充电加氢能源网,依托百人会和航天科工完成了车城网平台建设,成为智能网联交通领域的城市大脑,形成了“四网一平台”智能网联基础设施架构。
武汉开发区车城网平台以城市的全域数据汇聚到城市操作系统平台里这一基本目标构建,已基本建设完成。该平台可接入所有设备和数据,包括车辆、路侧设备、各种城市设施以及其他城市运营平台,并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模型和应用接口,实现汇聚数据和向各种应用开放数据。车城网平台为其上构建的所有平台和智慧应用提供整体的、全方位的、分层次的安全技术支撑,其安全架构体系分为六个层次,分别为网络安全、车联网安全、运行安全、数据安全、用户认证和授权、应用安全。其中数据安全是车城网的数据在存储和加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是数据汇聚和融合过程中数据操作层面的安全。车城网平台提供了集中式安全管理架构,主要用来解决数据访问的授权和审计等问题,支持对数据平台所有组件进行细粒度的数据访问、隔离、加密等管理和控制。数据可以根据访问者的不同角色和绑定的访问策略,实现对数据是否可见、只读、或可读等权限进行控制。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从以下方面促进“车谷”“网谷”联动,助力汽车产业升级,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汽车数据安全应用场景挖掘。在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以数据汇聚、传输、处理、共享交换等阶段为基础,进行汽车数据安全场景和需求提炼,优先支持网安基地企业参与有关应用场景项目并利用现有市区两级政策给予企业一定资金补贴,增加企业竞争力。
二是鼓励两区企业联动。支持网安基地企业与我市汽车制造领域头部企业围绕技术攻关、产品赋能、数据挖掘、安全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支持两区重点项目发挥各自优势特点开展跨区域协同合作。
三是集约建设算力基础设施。按照当前国家“东数西算”规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在保障我市产业发展所需算力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各类算力中心建设水平和服务水平,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引导武汉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优先与我市现有算力平台合作,避免过度建设和资源浪费,对不符合我市算力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的新建数据(算力)中心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进一步提高我市现有数据(算力)中心利用率。
四是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服务平台,按照政企共建、资源共享、市场运作的原则谋划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服务平台,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广泛汇聚我市车企、互联网出行企业、网络安全企业、人工智能企业、数据服务企业等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武汉开发区车城平台作用,实现数据的高效采集、网络互通、融合利用,更好服务武汉智能交通的发展。
五是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管理,积极落实《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完善我市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问题,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基地与网安基地合作,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