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以绿色制造助推武汉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认真梳理分析提案的内容,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进行专题研究,现就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突出“生态优先”在工业经济发展的战略引领作用
“十三五”期间,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先后对武汉新港古龙港口产业园(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核心区)用地规划、武汉市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及近期实施规划、武汉市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武汉化学工业区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对不符合生态发展的工业布局及产业规划进行调整。全面落实环评审批与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园区,鼓励绿色制造产业准入。通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由具备相关条件的制造企业自主采取环保措施,从而实质性缩短企业入园建设及生产周期。在相关规划环评审查时,结合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提出了优先规划建设环保基础设施、严格区域环境准入等管理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2019年,对青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此前相关规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和规划环评所提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了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促进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大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发展转型
(一)以排污许可制为契机,倒逼企业绿色改造。制定并组织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和替代有关工作的通知》(武环〔2019〕50号),科学确定基于园区环境质量稳定和改善原则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落实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倍量或等量替代措施。近年来,积极鼓励企业自主开展污染治理,对武钢钢电2×2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武钢焦化新增生化(活性污泥法)废水处理、武钢焦化1-6#、9#、10#焦炉增设烟气净化装置、武钢四烧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武钢一烧结增设烟气脱硝装置、武钢炼钢三分厂及条材厂钢渣处理环保改造、中韩石化废碱氧化提质提效、中韩石化热电系统节能降耗升级改造、青山电厂全厂废水综合整治改造等一批污染治理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环评审批服务,积极推动工业园区企业治污减排。
(二)出台奖励支持政策,鼓励企业绿色改造。一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5年以来,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130家企业获得清洁生产企业称号。2018年,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综合能耗下降8.99%,COD排放降低10.11%,二氧化硫排放降低53.78%,氨氮排放降低36.3%,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17.21%,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5.02%,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二是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制定出台《武汉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发改规﹝2018﹞2号)《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17﹞2号)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循环经济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2016年以来,共安排专项资金1.1亿元,支持近200个循环经济项目,撬动社会投资12亿元。
(三)着力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近年来,认真贯彻《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湖北省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着力从“培训、评估、培育、创建”四个方面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一是围绕电子信息、汽车、食品等六大重点行业,组织全市绿色制造工程宣传培训活动,对70余家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激发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的积极性。二是调查摸底45家企业绿色指标水平,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准项目库。三是组织专家对20户典型企业实施梯队培育。四是创建一批绿色高水平示范企业。在省市均未出台支持政策的情况下,组织推荐20余家企业申报国家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国家绿色工厂10家。
三、大力推进沿江化工企业转型发展
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举措,也是打赢“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的关键一战。2018-2019年,累计完成36家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并通过验收,2020年克服疫情影响正稳步推进44家目标落实,2021-2025年将陆续完成其余13家关改搬转任务。
(一)加强顶层设计。成立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战役指挥部,在市经信局设立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出台《武汉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实施方案》《武汉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规程》《武汉市省级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方案办法。
(二)精准施策,分类实施关改搬转。对不符合规划区划要求,通过改造任不能到达安全和环保标准的27家企业,实施关停退出;对已在合规规划或区划内,经评议认定,通过改造能达到安全环保要求的45家企业,实行全面改造升级;对不再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的13家企业,根据企业意愿,实行转产。
(三)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督促企业紧盯停产前后的环保风险,落实拆除活动全过程污染防治工作,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及次生灾害,同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后续衔接工作,截至目前,关停转产的26家企业完成土壤调查工作,同时对关停退出的企业引导企业进一步做好土壤修复及复绿工作,武汉钢实银泉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关停后土壤完成复绿工作。
(四)鼓励支持化工企业绿色发展。引导符合标准的企业向化工园区集中,支持化工企业加快向绿色化、集聚化、循环化、精细化、高端化转型。
四、大力推进产业园区绿色生态发展
(一)加快现代绿色生态环保园区建设。制定《关于推进生态环保“新两园”建设的指导意见》(武环〔2018〕13号),明确了“新两园”建设的生态环保标准,加快推动园区环保设施建设,促进园区资源综合利用。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武汉市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星级认定办法》《武汉市新两园建设提升工程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实行考核评价,以此推动绿色生态环保园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青山工业区循环化改造试点通过国家发改委验收,完成了66个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累计投资161.67亿元,建成钢铁、石化、电力、节能环保等四大循环产业链。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港经济开发区、蔡甸经济开发区、江夏经济开发区、阳逻经济开发区等6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同意。临空港经济开发区项目获得省预算内资金支持。
五、大力推进绿色制造技术创新
(一)支持绿色制造技术研发。2019年,科技计划在绿色制造领域立项8项,安排资金400万元。重点支持了“绿色再生混凝土强化机制及其力学性能研究”“新能源电池用磷酸氢二铵节能环保制备工艺的研发”“烧结机头烟气CO减排及能源回收技术”“基于工业废渣胶凝材料固稳泥浆与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究”等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扶持了有机实业、联德化学品、天澄环保、齐达康环保、大成科创等绿色制造相关企业。
(二)鼓励建设绿色制造创新平台。2019年,我市申报的“湖北省材料绿色精密成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绿色化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桥梁绿色建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退役车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这些创新平台将成为绿色制造关键技术的研究基地,高端人才的培养基地,成果转化的实践基地。
(三)培育绿色制造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组织武汉钢实资源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武汉达权绿色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武钢绿色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绿色制造相关企业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发放奖励资金115万元。近年来,向国家推荐中钢天澄、天虹环保、圣禹排水、中钢安环院等一批有实力的环保企业,竞争国家级环保装备规范企业名单。
六、大力构建产学结合模式助推产业转型
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开展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引人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优化课程体系。突出校企“双主体”,落实学徒“双身份”,推广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的“双导师”制度。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推行现代学徒制。校企共建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带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将校企共建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作为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新载体,全市中职学校联合企业建成21个高水平职教实习实训基地,集实践教学、技能大赛、生产加工、社会培训、技术研发与服务、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市职教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共提供工位总数6520个,开展职业培训6889人次。
下一步,进一步发挥规划环评约束和指导作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决落实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三挂钩”的管理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强化绿色产业园区污染物控制。推动建设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大力推进国家工业节能诊断及节能监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助推全市工业经济绿色发展。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