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绿色有序发展我市数据中心产业的提案收悉。贵单位的建议分析深入、切中要害,对我市数据中心产业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市政务大数据局、市商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数据中心产业发展现状及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贯彻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湖北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加快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助力我市数据中心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在建在用数据中心共计30个,其中在用25个,在建5个,设计机架数约22500个。
(一)出台顶层规划,制订配套政策
2014年,我市即出台《武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8年)》(武政办〔2014〕126号),提出建立“2+8+N”的大数据产业发展体系。为保障行动计划有序实施,我市同步成立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配套出台《关于加快大数据推广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4〕12号),在政策有效期内依据政策奖励补贴我市大数据企业和项目共计约1500万元。2015年我市还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累计认定通过大数据企业190家。
(二)聚集发展要素,优化发展环境
组建产业投资平台,2017年市国资公司出资注册成立了武汉大数据产业发展公司,成为我市从事大数据产业投资开发的国有独资平台。成立行业协会,2018年原市委网信办指导成立武汉市大数据协会,发挥了良好的连接政府企业,促进行业交流作用。建设产业园区,青山区(武钢大数据产业园)、东湖高新区(光谷云村)、武汉开发区(智能网联大数据产业园)、东湖西区(网安基地)等均规划建设了专门园区承载大数据产业发展。搭建专业平台,我市先后支持设立了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长江众筹金融交易所等多个大数据专业服务平台,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数据流通环节排名前列的公司,长江众筹金融交易所是全省首家具有私募可转债承销会员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培育市场主体,布局数据中心
近年来,我市围绕数据挖掘、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安全等大数据产业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招商引资,成功引进了华为、腾讯、金山、小米、百度、曙光、浪潮、中金数据等一大批国内知名大数据企业和项目,培育了楚天云、噢易云、达梦数据库等一大批高科技企业,带动了数千家企业围绕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开展研发创新,70余家“第二总部”落户光谷。我市重点布局了武钢大数据中心、中金数谷、众维亿方大数据中心、腾龙光谷数据中心等多个超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全市已建成和在建的中大型数据中心项目超过20个。2019年,市经信局、市发改委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互联网数据中心统筹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全市数据中心建设统筹。
(四)促进数据共享,深化数据应用
市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各单位的政务数据作为政府公共信息资产纳入统一管理,共享数据通过武汉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交换归集。目前,已汇聚57个部门、1475项数据,初步建设人口库、法人库、地理空间库、电子证照库等基础数据库,向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提供外部服务累计总调用次数约10亿次。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推动下,大数据已经在城市规划、社会综合治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城市建设发展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我市已先后荣获“中国智慧城市领军城市”、“中国大数据发展五星城市”等荣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顶层规划
今年7月,我市出台了《武汉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方案》(武政规〔2020〕11号),把大数据技术和产业放在突出位置,提出实施5大数字新基建、7大数字新产业、3大数字新融合工程的总体发展思路,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此外,《武汉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规划(2020-2022)》、全市新一轮信息化发展行动计划、武汉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相关城市规划正在紧密研究制订中,大数据产业发展已经被列为上述规划的重点内容。
(二)完善产业链条
今年以来,我市陆续引进了多个大数据领域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中国电子集团将在武汉开发区建设中国电子华中区域数字产业总部,落地华中数字经济产业园、华中产业云等;浪潮集团将在武汉开发区建设浪潮华中总部,落地浪潮华中大数据产业园;华为、中国联通、阿里巴巴、中国信科等一批产业集群项目陆续签约,有力充实了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力量。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依托武钢大数据产业园、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等、光谷云村等产业园区,招引一批大数据产业上下游企业,进一步完善我市大数据产业链。
(三)强化园区配套
结合正在编制的《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全市域产业布局、全要素创新生态”为手段,为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加快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网安基地、智能网联大数据产业园、武钢大数据产业园等园区建设,着力完善园区住宿、交通、医疗、商业服务配套,不断优化人才工作居住环境。持续规划一批特色鲜明、功能错位、相对集聚的专业园区,形成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的物理载体。立足园区建设行业共性平台,集聚相关服务资源,打造集平台、技术、应用于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加快企业孵化培育和产业规模化发展。
(四)支持重点数据中心建设
指导和支持武钢、中金、众维亿方、腾龙等超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尽快形成万架以上机柜规模;支持电信运营商、武汉智慧投等数据中心建成5000架左右机柜规模;支持武汉大学、华为、浪潮等在武汉布局建设新一代数据中心和AI算力中心。积极倡导以产业链为核心导向的数据中心发展模式,加快部署本地化算力设备生产能力,积极引进知名专业IDC运营机构,以数据为基础集聚和孵化科技型企业,支持和鼓励企业购买第三方数据服务,形成我市数据中心发展闭环,重点支持武钢大数据中心等发展基础好、建设进度快的数据中心形成示范效应,并向全市推广。
(五)推动绿色发展
落实《关于加强全市互联网数据中心统筹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绿色集约”的总体要求,统筹建设全市互联网数据中心。加强全市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招商、备案工作统筹,尽量避免小规模数据中心重复投资建设。鼓励现有互联网数据中心通过迁址重建、土地置换、合作经营等方式搬迁到三环以外区域,扩大规模、提高能效、优化信息资源利用率。坚持用能限额,引导互联网数据中心采用错峰储能、余热利用、自然冷源、液冷散热、高压直流等技术提高单位面积功率密度,对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能效落实情况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对满足布局导向、技术先进、绿色节能且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数据中心,在建设用地、能耗指标、市政配套、节能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六)深化数据开放
完善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明确数据权责和管理边界,推动全市政府和公共服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积极组织开展优化细化“三清单”(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负面清单)和完善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推动建立“集中管理、逻辑融合、及时更新”的政府和公共服务数据资源体系。完善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机制,探索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基本形成标准规范、开放竞争的大数据开发利用体系。启动实施“城市超级大脑”建设,抓紧开展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城市大脑“超级应用”智能场景建设,升级打造“新动能指数监测”等创新应用,逐步将武汉打造成为具有自我感知、自我学习、自我优化功能的智能城市。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