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586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曹桂华委员:
您和刘利等8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武汉市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分析深入、切中要害,对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会同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提案内容并逐一梳理。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动集成电路自主创新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大力培育市场化创新创业主体,加快产业机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化。成立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汉市实施“万千百工程”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集成电路等十五个新兴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连续多年将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落实支持创新创业的三项普惠性税收政策,每年为我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数亿元。在促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和集成电路产业金融制度创新方面,我市也开展了多项工作:
(一)打造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金集群
1.推动国家大基金投资武汉。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基金”)一期注册资本987.2亿元,实际募资1387亿元。其中我省(省、市、区三级)一期出资50亿元获得一个董事席位,并推动大基金一期返投长江存储累计金额将达277亿元,返投比例超过5倍。目前国家拟设立大基金二期,出资总额约2000-2100亿元,我省拟出资150亿元争取一个董事席位,推动大基金二期继续加大对汉投资。
2.省集成电路产业基金。2015年,为全面加速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建设国家存储器基地,经国务院批准,湖北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正式注册成立,武汉金控集团代表省、市财政持有股份60%,光谷金控代表东湖高新区财政持有股份40%。省基金通过市引导基金直投和兴业银行债券资金实现对外融资42亿元,并对国家存储器基地项目公司出资45.9亿元,支持被投项目融资超过200亿元。
3.光谷相关基金。2017年12月,东湖高新设立500亿元光谷产业发展基金,承接国家战略,助推千亿战略产业发展。在集成电路产业方面,该母基金已成功出资组建50亿元湖北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64亿元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并已承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60亿元出资任务、拟参与组建50亿元紫光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服务武汉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2012年,高新区设立光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至2015年,共参股设立15只子基金,总规模22亿元,主要投资光电子等领域的创业企业。2019年东湖高新区进一步发展创投引导基金,计划对其增资5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集成电路等领域的初创企业。
(二)推动国有科技企业产权制度创新
1.国有科技型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政策依据。2014年,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该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国有科技型企业以本企业股权为标的,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的行为。该办法所称分红激励,是指国有科技型企业以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为标的,采取项目收益分红方式;或者以企业经营收益为标的,采取岗位分红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的行为。集成电路产业作为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是国家需要,也是必然选择。通过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产权制度创新,建立集成电路产业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调动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提高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创新能力,增强集成电路企业国际竞争力。
2.我市主要做法。为调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大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转移,提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院所转制企业以及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早在2010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武政办〔2010〕116号),推进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并成立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市金融办、法制办,市科技、财政、工商、国税、地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审计、知识产权、质监局、湖北证监局、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示范区股权激励改革试点专项工作组,在省、市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通过股权激励改革试点促进了示范区企业人才和员工队伍的稳定,为企业核心人才注入了新动力,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极大激发了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创新活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提案各项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抢抓发展机遇,切实推动我市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创新,并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加快探索集成电路产业产权制度创新
持续深入贯彻《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等中央、省市政策文件精神,配合有关部门,加快集成电路产权制度创新,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增强企业活力,涌现更多创新成果。加快完善我市集成电路产业链,形成发展合力,支持长江存储128层三维闪存,烽火新一代光通信芯片,梦芯北斗芯片等的技术研发,并支持企业完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二)不断强化集成电路产业金融制度创新
一是加大各类资金基金投入。落实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免税政策。充分利用市科技、投资、技改、信息化等专项资金支持我市集成电路企业技术攻关、投资扩产。加大市引导基金对集成电路产业的投入,争取国家基金、省集成电路基金等继续加大对我市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投资,做好融资担保、回购等服务协调。发挥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金融服务功能,用好子基金和专项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海内外资本市场,实现国家战略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
二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充分发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武汉股权交易中心等股权市场功能,加大集成电路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推动企业上市。抢抓科创板政策机遇,扶持一批具有核心技术、无形资产占比较高的企业登陆科创板。落实上市奖励政策,激发企业上市动力。东湖高新区已第一时间组建科创板工作专班,将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冲刺科创板上市融资。
三是鼓励银行机构信贷政策向集成电路产业倾斜,提供更多创新性信贷产品。坚持办好企业上市培训和沙龙活动,为集成电路企业和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资本市场参与者搭建对接交流平台,实现产业与金融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