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319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家,省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措施、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强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19年4月成立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区政府、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市领导分领域包片、各单位分指标负责、各区分区域把守”的工作责任制,以及全市“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出台了《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对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23个重点指标,目前这些指标均制定了工作方案,各项工作全面展开。7月2日,《环球时报》联合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共同举办 2019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峰论坛暨《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投资评估报告》发布会。武汉被评为“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
2、提升民营企业投资便利化水平。按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要求,市级推行审批服务“三个全集中、两个全入驻”,基本形成“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限时办结出件、全程电子监察”审批服务模式。市区两级250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中,57%的事项实现“马上办”,85.7%的事项实现“网上办”,83%的事项实现“一次办”。
3、全面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作出明确要求,在全市做到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建立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清单实施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建立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项目库,定期发布推介项目清单,构建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民营资本参与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组织召开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向社会资本推介会,重点围绕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向民营资本推介一批拟建设和新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1、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实施《武汉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万企千亿”行动计划(2018-2021年)》,通过从需求端入手主动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开展融资服务大讲堂活动,加大金融产品宣传力度等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目前已就建设银行小微快贷、云税贷,中国银行投贷联动、动产融资,湖北银行家园e贷,浙商银行房抵点易贷、还贷通、连续贷等产品进行了宣传推广。2019年一季度,各银行金融机构为全市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新增贷款439.21亿元,同比增长90.68%。新增企业8795户,支持企业户数增长34.03%。
2、建立工业发展投资基金。逐步形成总规模100亿元以上的工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成长性好的民营制造业企业。采用“母基金+子基金”结构,明确工业发展投资基金投资方向。基金重点支持成长性好的民营制造业企业,以“强链”、“补链”为目标,围绕武汉市四个国家新基地建设及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目前,正积极衔接做好项目投资储备前期工作,已多次衔接中国信科5G基金、华宝股权(宝武集团)基金、泰康武汉大健康基金、国新基金等子基金出资设立。将继续做好有关子基金的前期尽职调查及法审工作,力争工业发展投资基金设立后,即可正式投资。
3、加大流动性风险专项防范力度。由武汉金控集团牵头,国通信托具体实施,组建总规模100亿元的纾困基金(含资管计划等多种形式),根据我市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和具体项目据实出资,并引导社会资本逐级放大,一企一策,分期设立。上市公司纾困基金将按照“市场化、法制化、专业化”原则,针对我市具备长期发展能力、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民营上市公司,通过帮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解决资金流动性,并借助金融机构在并购重组方面的优势,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4、做实做优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以金控集团、国资公司现有担保机构为主体,组建百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9年2月底,以武汉金控集团控股子公司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为主体,以及以武汉国资公司实际控制企业武汉东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主体的融资担保平台已经搭建完成。3月26日,首笔基于4321新型政银保分摊机制下的银行贷款担保业务正式放款,贷款金额200万元,担保对象为东湖开发区的新三板科技型企业,主营汽车制造行业的自动化系统集成业务。
三、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建设了武汉“企业直通车”服务平台,打通“企呼我应”的快速通道,健全主动收集、主动处理、主动服务的体制机制,为企业提供更高效快捷的服务。 深入开展“市领导联系服务百家民企”“千名局级干部联系服务千家企业”“万名处(科)级干部联系服务万家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家座谈交流会等活动,宣传相关政策,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劝企业问题。
四、用好科技研发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市科技局制定印发了《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武科计〔2018〕60号),设立企业技术创新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支持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技术创新,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1、鼓励和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项目。对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在汉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该项目国家拨付经费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2018年,按照应补尽补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均按政策标准给予了资金支持,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民营企业共获得补贴240万元。2019年的相应补贴已开始申报。
2、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技术研发,每个项目资助50万元。2018年,支持99家企业,资助资金4950万元;2019年,拟支持150家企业,资助资金7500万元。
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企业研发投入补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年度研发投入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鼓励其研究开发自主决策,先行投入。2018年投入资金8421万元;2019年,拟投入资金1亿元。
4、着力培育产业创新主体。鼓励企业提档升级,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登记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018年投入资金4615万元;2019年,拟投入资金2亿元。制订“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路线图,2018年,我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09家,总数达到3536家,居副省级城市第四位。
5、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设立市级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6年以来每年安排2亿元,通过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基金,重点支持我市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种子期、初创期和早中期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联合市财政局、银行、保险机构等单位实施“科保贷”,对企业获得贷款给予利息和保费补贴。
五、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减税降费落实力度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去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培育壮大新动能的意见》(武政规[2018]1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政规[2018]23号)、《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8]32号)、《市领导联系服务百家民营企业工作方案》(武办文[2018]44号)等,进一步完善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今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33号),市经信局会同市直38个部门和单位,结合我市实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武发[2018]22号,以下简称《意见》),从“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营造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完善政策执行方式”等7个方面,提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的任务清单及配套实施措施的通知》,将《意见》细化为51项具体任务清单及配套措施,明确企业获得相关政策支持的类别和标准、申报要求、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推动《意见》落地落细。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1、积极落实减税政策。市税务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工作的总体部署,将企业最关心、感受最直接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实施意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坚持周推进、月总结,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从减少办税程序、压缩办税时间、创新办税模式、疏解办税痛点等方面着手,为民营企业减轻办税成本和负担。办税程序上,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清单,比国家税务总局“两个清单”分别增加55项和7项。推进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将企业开办所需办理的11项涉税事项集中在一窗办理,原先所需填报的6张表单集成合一,将企业开办所需涉税事项压缩至0.5天内办结,压缩办税时间。创新办税模式,打造“百姓身边的税务局”,以办税服务厅+税收服务站+邮政代理点+自助办税终端为载体创建“15分钟办税服务圈”。围绕税收政策、办税流程、办税效率、网上办税4大类20项问题,打造“安静工程”,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
从提高免征额、降低税率等方面落实增值税减免,支持民营经济普惠发展;从优惠扩面降率、促进研发创新、降低转型成本等方面落实企业所得税减免,助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从建立综合所得按年征税制度、适当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调整优化税率结构等方面落实个人所得税减免,降低民营经济中低收入者负担;落实制造业、物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优惠,促进民营经济区域性发展。
2、积极落实降费政策。根据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要求,市人社局从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方面,落实降低社保费负担的政策。市税务局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下调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等方面,落实降低非税征收负担的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半征收“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政策落实情况。2018年,全市“营改增”实现减税175.82亿元;3004户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共加计扣除研发费金额为107.51亿元,按照25%的税率折算减免税额为26.87亿元;6万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共计6.5亿元;阶段性下调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实现减征6.5亿元。
经统计,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实际减负28.06亿元,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实际减负29.55亿元;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减半后,实现减负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