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38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2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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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384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的5条对策建议,切中民营企业发展痛点,对我们下步开展工作具有积极指导意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1、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体制机制。今年4月成立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区政府、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市领导分领域包片、各单位分指标负责、各区分区域把守的工作责任制,以及全市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出台了《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对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23个重点指标,制定了工作方案,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2全面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作出明确要求,在全市做到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建立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清单实施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项目库,定期发布推介项目清单。围绕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向民营资本推介一批拟建设和新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

3、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严禁对民营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市级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非专门面向中小民营企业的项目,市级部门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微民营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关于优化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1、实施万企千亿行动计划(20182021年)。建立完善三个库(企业库、项目库、专家库)、抓好三大活动(千名金融人联系服务千家小微企业活动、融资对接三进活动、开设融资服务大讲堂)和宣传推广十大金融产品品牌,每年支持10000家以上小微企业,每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额1000亿元以上。

2、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今年3月,我市要求各银行机构成立专班,在符合监管规定的条件下,对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流程进行系统优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和减少申报材料。协调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同金融机构以信息共享为基础、构建智慧银政平台,全面推进不动产预告登记、存量房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不见面”服务。大力推进供应链金融与应收入帐款质押融资,深化投贷联动试点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整合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征信平台、市发改委信用平台和市经信局信息平台,建设集企业申请融资需求、企业融资增信评分、金融机构信息查询、金融产品发布展示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奖励力度,将企业境内上市奖励由150万元提升到300万元,境外上市奖励由1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并采取分阶段奖励方式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介成本过高的问题,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

3、建设3100亿投融资平台。逐步建立形成总规模100亿元以上的工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成长性好的民营制造业企业,以强链补链为目标,围绕武汉市四个国家新基地建设及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组建总规模100亿元的纾困基金,针对我市具备长期发展能力、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民营上市公司,通过帮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解决资金流动性,并借助金融机构在并购重组方面的优势,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组建百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关于建立良好政商关系

1、加强政府与企业的联系。深入开展市领导联系服务百家民企”“千名局级干部联系服务千家企业”“万名处(科)级干部联系服务万家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家座谈交流会等活动,开展市区工商联系统对口联系走访民营企业和商会活动,建立“企业按铃、干部上门,企业吹哨、部门报到”的“企呼我应”工作机制,多渠道收集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2、开通“企业直通车”服务平台。与市网上群众工作部共同建立了企业直通车平台,企业通过长江日报APP、长江网一键进入企业直通车,反映诉求、建言献策。市经信局及相关部门在线接单,收到留言后,快速进行交办、转办、协办、督办,各方形成合力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及时解决企业诉求。以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一站式惠企政策网上互动平台,实时归集各部门惠企政策,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系统性政策指导。

3、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生效,推动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清单的事前公示,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同时,加大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的建设运行力度,将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三项行政执法行为纳入平台管理,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

四、关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1、发挥民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重点聚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技术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进行转化。今年共组织1107家企业申报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30项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其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有效培育提升我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2、支持推动产学研结合。2017年我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局,现已形成“高位推进的组织构架、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线上线下的对接活动,精准施策的支持体系”的成果转化“武汉模式”。今年将继续大力培训和发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大力提升市级科技成果转化网上平台的运营服务能力,及时做好民营企业需求和科技成果的征集汇总,着力推动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线上精准对接。继续举办大中小型专场对接签活动,全年争取签约项目800个,签约金额300亿元。

3、加快创新品牌培育。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协会组建了武汉企业名优专特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评选了一批优秀创新成果和民营企业家,编制发布了《中小企业创新成果及新民营经济“名企名家名品”选编》,组织推广中小企业名优专特创新成果,鼓励支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企业专注专精特新发展。今年3家企业入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我市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予以奖励,支持领军企业做强做大。

五、关于降低企业成本

1、全力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新政、高新企业、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分类实施,精准辅导,不打折扣,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创新经济和民生经济,实现所有行业整体税负只减不增。

2、减轻企业社保负担。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降、缓、补系列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到16%,阶段性减半征收工伤保险费执行期延长到20204月底。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由8%调整为5%,企业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困难企业可在公积金中心审批办理缓缴手续,审批时限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

3、落实涉企优惠减税降费政策。动态调整收费清单,向社会公布最新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打造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收费清单以外无收费的良好氛围。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缩减至17项,涉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缩减至11项,为企业和群众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约11.3亿元。

4、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对鼓励类工业项目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出让最低价的70%执行。支持民营企业电力直接交易,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 201941日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销售电价0.0253/千瓦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感谢您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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