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经信函[2018]055号
武 汉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武经信函[2018] 号
A
市经信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80236号建议办理的复函
关于“由政府部门主导、供电部门配合,构建政企合作、互相联动、互相促进的电网建设新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电网建设的关心!您的建议符合当前我市关于加快推进电网建设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契合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我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委、武汉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学习、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全市电网建设工作体系创建情况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电网建设工作,从出台政策、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和构建政企合作新模式等方面不断总结经验、加大推进力度。
(一)强化政策保障
自2006年以来,我市先后研究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武汉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意见》(武政〔2006〕5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武汉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1〕14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变电站建设的通知》(武政办〔2015〕2号),以及《武汉市电力设施和供用电管理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等政策规章,从规划实施、政策优惠、简化程序、协调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对推进我市电网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为加快推进武汉电网建设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深化机制建设
为加强电网建设工作协调力度,确保电网建设各项政策规章有效执行,创造良好电网建设环境,市政府于2010年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和武汉供电公司为成员的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该领导小组与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合并为“市电力设施保护与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市电网建设形势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完善,持续巩固电网建设协调机制。“十二五”以来,为更有针对性推进各类电网项目建设,市政府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又先后成立了市变电站建设保障协调领导小组、市特高压和超高压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专项协调力度,促进电网建设。各区不断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各相关部门和区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的区级电力设施保护与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区上下联动的电网建设协调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完善。
(三)推进制度创新
自“十一五”以来,市政府基本每年召开全市电网建设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先后建立了武汉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季度调度会议制度,以及电网建设专题协调会议制度等各项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采用“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和“普遍问题集中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研究解决各类电网建设问题。2017年首次将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赋予武汉供电公司考评权。
为进一步高效推进我市电网建设,根据今年3月15日召开的全市电网建设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我委会同武汉供电公司研究并以市电力设施保护与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实行电网建设及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通报督办制度的通知》(武电保建办〔2018〕5号),明确具体督办内容和方式,建立了月度工作通报督办制度。目前该项制度已正式实行,首期工作情况通报(武电保建〔2018〕9号)已报送至市政府,并印发至各区政府和市电力设施保护与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构建政企合作新模式
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供电企业各自优势,推进武汉电网全面建设发展,打造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政企合作新模式,我委与武汉供电公司共同研究推动,市政府和湖北省电力公司于2012年签署了《武汉电网“十二五”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十二五”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市政企合作的电网建设新机制正式创立。《“十二五”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合作宗旨、目标内容、政企分工、机制及政策保障等内容。“十二五”期间,我市电网建设成效显著提高,项目总投资达127亿元,先后建成500千伏变电站2座、220千伏变电站9座、110千伏变电站34座,电网结构日趋完善,供电能力持续增强,供电可靠性大幅提高,较好保障了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用电需求,政企合作实践取得了双赢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政企合作机制,扩大合作优势,深化合作成果,高效推进武汉电网建设发展,市政府和湖北省电力公司于2016年续签了《武汉电网“十三五”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十三五”战略合作协议》),同时,为切实有效推动属地电网建设发展,我市各开发区和新城区等区政府(管委会)也分别与武汉供电公司签定了相应的战略合作协议。市、区电网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市政企合作的电网建设新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市电网建设工作迈入高速发展的新时期。
二、工作推进情况
随着政企合作机制的不断巩固完善,市、区各级政府、各部门不断加强与供电企业的协作配合,在电网规划布局、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效等各方面深入合作,相互支持,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电网规划布局日益完善
市发改委与供电企业针对我市能源发展、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和农网改造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一是会同武汉供电公司编制完成《武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武政〔2017〕15号),规划新建特高压输变电项目1个、超高压输变电项目2个、220kV变电站28座、110kV变电站90座;二是与武汉供电公司联合开展农网规划“1对1”衔接,指导完成6个远城区的“十三五”农网规划编制,推进实施全市农网升级改造工作;三是与武汉工程咨询部和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合作启动实施《武汉市能源专项规划(2018-2035)》和《武汉市电力发展专项规划(2018-2035)》的编制工作。
市规划局与供电企业合作开展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等工作。一是会同武汉供电公司完成了《武汉市电力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年)》的编制工作,将各类电力设施纳入了市国土规划管理“一张图”中予以控制,指导日常规划审批和管理,为我市变电站、输电廊道等重要电力设施提供空间保障;二是邀请供电部门参与《武汉市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评估及布局优化》编制工作,对供电设施进行全面评估,根据现有设施布局和供应能力,对设施欠缺区域提前预警,对缺口和平衡区域重点布局,并对未来三旧改造和重点功能区的供电设施规划布局进行优化,最大程度协助供电企业根据城市建设时序解决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供电设施建设不平衡问题。
(二)审批流程不断优化
市政府已将变电站及通道工程列入市级城建重点工程并纳入目标管理,要求各行政审批部门在立项核准、规划红线、环评水保、施工建设等方面,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为电网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不断优化电网项目前置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到电网项目优先立项、优先选址、优先征迁土地、优先办理手续。尤其近两年来,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及时清理规范电网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推动“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市各职能部门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主要举措:一是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规范核准权限,将不涉及跨区的11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的核准权限下放到各区;二是根据电网建设规划,采取按年度集中办理前置手续、集中组织评审的方式优化项目核准流程,提升行政服务效率;三是简化电网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对不涉及环境敏感点的电网建设项目取消专家审查环节,审批时间缩短至十五个工作日;四是依托联审平台,建立完善滚动项目库,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推进电网项目“包容性”审批和“宽进、快审、严管”新模式;五是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市级职能部门加强对区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服务优”目标。
(三)服务质效明显提升
近年来,随着全市社会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对电力保障提出更高要求,市、区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加快推进电网建设的重视程度和紧迫意识越来越高,不断加强协调服务力度,电网建设协调服务质效得到显著提升。市重点办将电网建设纳入各区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督导各区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推进解决各类电网项目建设问题;市发改委推进“一特两超”项目取得实质进展,其中特高压项目已取得省、市、区全部支持材料,江北500千伏超高压项目所需支持性协议全部落实,江南500千伏超高压项目预计10月底前开工;市经信委每月跟踪通报重难点项目进度,并组织开展“电力服务园区行”活动,为供电部门和各区政府搭建沟通平台,及时疏通电网项目建设“卡口”;市规划局充分预留变电站选址、路径走向、综合管廊建设提前量,保障电网项目发展空间;市城建委组织今年20个共建电网项目投资主体与供电部门进行逐项对接,推进项目方案制定设计工作;市环保局帮助供电部门妥善处理解决全市220千伏和110千伏输变电项目的历史环评遗留问题85项,制作《我们身边的辐射安全吗?》等宣传片并建立四个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示范点,加强公众电磁辐射知识宣传引导工作;蔡甸区政府2个月内完成220千伏黄金口变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创造历史最短用时记录;经济开发区(汉南区)110千伏湘口变提前半年取得土地证。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做好电网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市、区各职能部门在电网项目立项审批、规划选址、环评水保、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等方面为供电企业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电网建设环境,推动电网建设发展。一是坚持推行全市电网建设工作通报督办制度;二是持续开展“电力服务园区行”活动;三是密切关注我市电网建设发展形势变化,着力破解武汉电网高质量发展瓶颈。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 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