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经信函[2018]077号
A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建: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我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将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作为我国在新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七大战略之一,明确指出要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努力优化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一、我市军民融合基本情况
我市军工特别是军工舰船工业体系完备、科技实力雄厚、人才优势明显,现有军工企业22家,涉及船舶、航天、航空、兵器装备、军工电子、核工业等领域,22家军工企业2017年实现产值(收入)749亿元。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快,“军转民”态势良好,在汉军工单位民品产值占比近七成,“民参军”活跃,已有48家民口单位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100多家民口企业参与军工配套生产。军民融合重大项目进展顺利,中央军工企业对接合作多点开花,与中船重工、航天科工、航天科技、中航工业、中国电子、中国电科、兵器、兵装等多家军工集团开展战略合作,一大批重大项目先后落户武汉,成为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国民经济动员上,抓好物资储备和相关行业动员能力建设,建成一批经济动员中心和物资保障基地,依托中百仓储建立了物资储备动员中心,依托九州通药业集团建立了药品储备动员中心,武汉港务集团、武汉高德红外有限公司挂牌为原广州军区国动委国防动员保障中心。在人民防空建设上,着力推动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有机融合,加快天河机场三期、硚口区金三角片区人防工程建设,加大人防工程为社会服务力度。在交通战备上,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路网改造、地铁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贯彻国防需求,坚持结合交通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国防交通抢运抢修能力明显增强。同时,大力推进军地人才教育、应急协作、社会服务等资源共享。
二、关于提案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加快形成融合发展的合力
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我市军民融合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警备区关于统筹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武发﹝2018﹞3号),明确了新形势下我市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部署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军地科技协同创新、基础设施军地共享、军地资源统筹利用等四大行动。
(二)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
我市正研究制订军民融合企业认定办法,修订完善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筹备设立市军民融合发展基金,推动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引进和“军转民”、“民参军”双向转化。此外,在军民大型国防科研仪器设备整合共享、以股权为纽带的军民两用技术联盟创新合作、民口企业配套核心军品的认定和准入标准等3项改革创新模式方面,我市正加快试点示范和应用推广。
(三)搭建共享性的军民融合服务平台
按照“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利益共享”的原则,推动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激光研究院建设,支持组建微小卫星商业发射与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量子通信实验室、红外先进工业研究院等军民融合创新平台,推进军民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加强与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合作,积极争取省国防科工办支持,在我市设立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涉密信息查询点、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涉密信息查询点。
(四)构建制度化的统筹协调机制
按照“设立实体化运作的专门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形成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军地协调的军民融合管理体制”的要求,我市初步拟订了市委军民融合委及办公室设立方案,将按照国家、省机构改革要求同步实施,以完善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纲举目张的工作局面。在市委军民融合办正式成立之前,暂由市经信委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军民融合工作专班,全力以赴开展军民融合前期工作。
(五)加快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
我市于2016年2月编制《武汉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2016年6月经省政府审议通过并上报国务院、中央军委。2016年11月,省政府印发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率先启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积极推进武汉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结合示范区任务清单和标准条件,加强资源统合、力量整合、政策集成,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发展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主管领导姓名 杨 伟 联系电话 027-85316878
经办人签字 张再勇 联系电话 027-85319470
邮政编码 43002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