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文件武经信党组[2017]029号
关于同意苏俊同志免职的通知
集体企业处:
经研究决定:
同意免去苏俊同志武汉市城镇集体合作工业中心法定代表人职务,请你处督促武汉市城镇集体合作工业中心按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中共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