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平台、园区建设;
2、指导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和产业化,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
3、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及工业云信息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和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
4、承担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组织实施;
5、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调查及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