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服务工作,建立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
2、统筹组织企业走访服务活动,推动企业反映诉求问题协调解决;
3、统筹企业维权减负有关工作;
4、综合协调局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推动各行业处室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工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
6、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协助省级监管部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7、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
8、负责统筹局全面依法治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推进机关法治建设;
9、负责行业协会日常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