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服务工作,建立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
2、统筹“千名局级干部联系服务千家企业”等企业走访帮扶活动,推动企业反映诉求问题协调解决;
3、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合市应急管理部门督促相关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综合协调局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推动各行业处室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工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
6、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协助省级监管部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7、配合市国资部门,统筹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在汉央企国企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