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算决算等工作;
2、负责局系统专项资金统筹管理,承担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综合平衡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3、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涉及财政政策方面问题的协调对接;
4、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拟订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编制部门年度预决算,承担预决算信息公开、财务信息统计等工作;
6、负责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开展财务检查、业务培训;
7、负责局机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公积金等业务办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8、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