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2、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3、负责统筹开展工业普法教育,推进机关法治建设;4、负责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5、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6、负责企业营商环境的监测分析,做好维护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7、负责统筹推进机关政务服务相关工作;8、负责行业协会日常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