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组织拟订并完善机关内部政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息、值班、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内部安全保卫、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
4、组织办理国务院、省、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组织协调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
5、协调办理领导重要批示件,做好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
6、组织实施机关政务公开、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建设;组织实施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7、承担局全面依法治国专项考评,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国家安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