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2-0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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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公告〔2018〕第26号)、《湖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鄂经信办节能〔201841号)和省经信厅工作流程经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娲石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家企业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并提交了评价报告,相关区经信部门呈报,我局提请省经信厅审核,2026126日,省经信厅组织专家对2家企业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现场评价工作,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29-21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市经信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机关纪委:85319493

处:85316932


附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评价情况表(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娲石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9日  


附件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评价情况表(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

中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周期

201811日至20241231

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粉煤灰

脱硫石膏浆液

综合利用产品

粉煤灰超细粉

水泥添加剂

时间

粉煤灰理论总产生量/

粉煤灰超细粉理论总产生量/

粉煤灰超细粉销售出库量/

脱硫石膏浆液理论总产生量/

水泥添加剂理论总产生量/

水泥添加剂销售出库量/

2018

724730.53

724223.22

723114.93

2794908.10

347060.51

346629.49

2019

871148.81

870539.00

869425.00

3116312.00

386971.16

386961.00

2020

704426.75

703933.66

703457.62

2495807.49

309919.39

282520.00

2021

691493.66

691009.61

690991.73

2468209.77

306492.42

306301.00

2022

724265.98

723759.00

711100.74

2477390.69

307632.47

274719.00

2023

784968.19

784418.71

780306.58

1994005.35

247607.61

247593.00

2024

701926.89

701435.54

698256.01

1893082.79

235075.45

234986.00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评价情况表(娲石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娲石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中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周期

202511日至20251231

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高炉水渣(矿渣)

综合利用产品

水泥

时间

高炉水渣(矿渣)综合利用量/

水泥产量/

水泥销售出库量/

2025

191229.67

3848406.01

38482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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