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02号)、《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制造名单推荐
绿色制造名单遵循自愿申报原则。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绿色制造名单的遴选推荐申报。
(一)基本要求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申报类别及具体要求
本年度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申报仅限以下3个类别:
1.绿色工厂。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共82项),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各区推荐工厂属于重点用能行业的,应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发改产业〔2023〕723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发改运行〔2022〕559号)标杆水平,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工厂。请申报绿色工厂企业加强节能诊断,并将有关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
2.绿色工业园区。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推荐的绿色工业园区是为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各区要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
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企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各区要组织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优先支持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申报平台如实、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并发起申报,申报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中《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中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参照相关模板要求编制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经查实评价过程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受评价方问题的评价机构三年内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评价结果。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管理平台填报“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各区经信部门请于2023年8月14日前汇总报送申报单位的第三方评价报告、区经信部门推荐函并附推荐汇总表、有关部门意见等申报资料。
(四)以上申报资料均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规定的格式分类填写编制,报送纸质版2份、电子光盘1份至市经信局,要求内容完整,要件齐全,装订规范。电子版必须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报送(申报资料及附件应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并包含签名公章等全部要件上传平台)。
三、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仅限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个类别)与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申报推荐工作同时开展,统一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已公告的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不再重新认定,可自愿申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
(二)各区经信部门应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申报初审,严格审查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资料质量,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推荐上报,不符合申报要求或范围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市经信局8月20日前组织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交流汇报会(另行通知)。请各申报企业准备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建设交流汇报PPT。
附件: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聂鹏 ,027-85316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