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序号 11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1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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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意见

武汉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较为靠后,2018 年 1 月至 6 月,武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不升反降, 与省考核目标存在差距。

整改目标:完成省下达的改善空气质量目标,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落实年度改善空气质量工作任务。

二、整改情况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我局主要推进了以下整改任务:

1、持续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组织实施《武汉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17〕2号),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节能改造,促进全市工业节能降耗。2018年以来,支持鼓励48个工业节能改造项目。

2、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推动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我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组织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错峰生产要求,完成了各年度水泥错峰生产任务。2019年,组织湖北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武汉亚鑫水泥有限公司按照“每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错峰生产时间不少于60天,其中一季度、四季度累计不少于45天”开展错峰生产。2020年,湖北亚东水泥有限公司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累计错峰生产天数189天,武汉亚鑫水泥有限公司全年累计错峰生产天数118.4天。2021年,组织湖北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武汉亚鑫水泥有限公司按照“全省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错峰生产天数不低于60天,其中一季度不低于30天,二三季度合计不低于15天,四季度不低于15天”要求开展错峰生产。2022年,组织湖北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武汉亚鑫水泥有限公司按照“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错峰生产天数不得少于60天”要求实施错峰生产,年底前确保任务完成。

3、推动沿江化工“关改搬转”。根据《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我市2018-2025年度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以下简称“沿江搬改”)任务共93家。截至2021年底,已按计划完成85家沿江搬改任务。剩余的8家任务,计划于2025年底前按期完成。其中,2022年任务3家,截至目前,1家已完成,2家装置已拆除,处于扫尾验收,年底前确保年度任务完成。

4、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替代。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推动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替代工作,联合印发《关于征选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替代示范项目的函》,在工业涂装、印刷、汽车等行业推广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传统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共7天。

联系电话:85316932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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