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车辆审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0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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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7〕43号)、《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武经信〔2018〕4号)等文件精神,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广办)积极组织各相关企业开展了2017年度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以下简称地补资金)清算工作,经市推广办初步审核、第三方机构审查和四部门(市经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合规性审查等流程,经局长办公会、党组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车辆,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共计323辆,应清算地补资金537.1535万元;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车辆共计315辆,此类新能源汽车将按照国家最终的清算政策办理(具体审核结果见附件)。

现将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如对公示的内容存在疑问和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市经信局机关纪委和市经信局汽车产业处反映。

公示接待电话:市经信局机关纪委 85319493

市经信局汽车产业处 85319492

附件: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车辆审核结果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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