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 2014 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2-12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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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 2014 年度报告
 (2015年1月)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4年,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的中心工作,以公开权力清单、“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为重点,做到政策及时公开、项目及时公示、信息及时更新,不断深化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信息公开的数量和更新率在全市各有关单位名列前茅,未发生公开权利人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一)行政权力公开工作。我委现有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共9大类(包括通有行政权力)63项。按全市统一部署,已于2014年3月27日前全部清理并完成了公开公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在委办公平台和市经信委外网“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专栏中将“权力清单”进行了公告。2014年7月份对权力清单中涉及权力运行的“程序清单(办事流程)”、“责任清单”在委办公平台和外网政务平台“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专栏中进行了公告。

(二)资金公开工作。我委资金使用具体分部门预算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市财政要求,已在外网专门设立了相关栏目进行公开。1、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政务外网设立“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栏目,已全面公布了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对目前关注较多的“三公”经费,也已专栏公示具体金额和使用情况。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已于2014年度10月30日以前对社会公开。2、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项专项资金通过专家评审、第三方审核等程序,并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后,一律在政务外网公示。2014年根据市财政统一要求,在政务外网上设立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信息栏目”,分别设立管理制度、申报指南、申报条件、资金安排、年度执行情况及其他信息等6个子栏目,9月30日以前集中公布了第一批已拨付资金的信息,随着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截止12月10日,已将我委2014年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全部对社会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我委工作职能,根据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行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市经信委主要职能、政策法规,文件查询、工业经济数据等主要方面,设置了工业倍增、新城区新型工业化、经济运行、服务企业、工业投资、产业行业、中小企业、全民创业、区域工业、工业外经等栏目,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大量丰富的信息。我委每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都在3000条以上,2014年度,外网发布信息3443条,信息公开的数量在全市各有关单位名列前茅。政务网站访问浏览数量达到140638人次。

(四)公开栏目建设情况。为服务工业企业,我委设立了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工业项目用地综合管理平台、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平台、大企业直通车、民企直通车、全民创业、融资绿色通道、煤炭综合管理系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等栏目,并与各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进行了链接,方便企业申报资金、反映事项、创业兴业、融资对接、获取信息等活动,我委服务企业的各类事项都能实现“一网告知”、“一网服务”、“一网办理”。

(五)信息渠道建设情况。除政务网站外,我委还整合媒体资源,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整合《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武汉晚报等媒体资源,聚焦工业“倍增计划”实施工作,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业投资、新城区新型工业化、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全民创业等多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信息公开,对各类政策发布、无偿培训、融资对接、创业赶集会等活动,都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媒体发布信息等形式告知社会公众。近三年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共发布信息3000余条。积极开通新浪网政务微博,随时发布政务信息和公益信息,截至目前微博粉丝数达到22071人。对中小企业服务开通了微信通,方便企业知晓。

二、主要做法

市经信委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学习。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新形势,运用新手段,围绕经信委自身职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领导。市经信委信息公开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领导工作。委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主任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协调,每年制定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负责编制年度信息公开报告,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信息统计分析,并督促、维护各责任部门公开政府信息,机关各部门是政府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监察室依照其职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三是落实目标。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全委的目标管理体系,修改完善了《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武经信[2014]186号),严格执行《机关办公网络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并在政务公开、公文处理、机要保密等各项制度中都要求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重要手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督促、激励、监察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规定和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主体。每个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数据分析,并在全委通报公开情况。

四是突出重点。2014年我们重点抓了专项资金的全过程公示。市经信委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分为企业挖潜改造、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园区等3个专项20余类资金。我们把专项资金透明公开作为预防腐败、阳光财政的重要途径,结合市财政的规定,对专项资金公示公告提出硬性要求,并选择投资技改资金试行全过程公示,即在项目的申报、评审、核查、分配、拨付等5个环节都分别进行公示,项目进展到哪里,就公示到哪里。所有资金分配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进入外网专门栏目公告。目前正在修改《武汉市经信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制度把好的做法固定下来,让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接受企业和公众的监督。

三、存在问题

对照全国先进城市经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例如政务网站版面设计不尽合理,不方便查询;信息编辑不到位,不整齐美观等,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市经信委办公信息化暂行管理办法》、《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职责、程序、方式、时限及追责措施,重点健全问题发现、问题处理、岗位责任、追责问责等4个方面的长效机制体系。

二是改造政务网络。通过整合网上办事平台、设立企业会员注册制以及信息资源运用等方式,建设具备“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等三项主要功能的电子政务网络,集合“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经济运行、项目申报、企业服务”五位一体,为行政相对人(企业和公众)提供浏览、发布、查询、办事、投诉等多项服务,成为信息公开的窗口、公共服务的平台、公众参与的渠道。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编制完成并公开市经信委权力清单、权力流程图。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本部门预算和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及时向社会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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