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30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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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经信局发布实施了《武汉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意见》的有关内容,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起草的背景

2022年3月27日,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2]4号)。为了做好相关政策资金的落实,武汉市经信局拟定了《武汉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用于指导《意见》中培育氢能龙头企业、扩大氢能汽车研发制造、支持加氢站投资运营、优化燃料电池车船政策支持、扩大氢能产业投资等任务中所涉市区共担财政资金的申报管理工作。

二、《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办法的起草依据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是资金支持奖励标准及申报要求,分为六条。

一是培育氢能龙头企业,对于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本市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按照核心零部件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超额部分按照3%给予奖励,1亿元(含)至2亿元(不含)超额部分按照4%给予奖励,2亿元(含)以上超额部分按照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000万元。

二是扩大氢能汽车研发制造,对本市整车企业研发并批量化生产的燃料电池车型,按照每销售5辆一个阶梯给予奖励。其中,乘用车车型每5辆奖励15万元,单个车型600万元封顶;轻型货车、中型货车、中小型客车车型每5辆奖励30万元,单个车型60万元封顶;重型货车(12吨以上)、大型客车(10米以上)车型每5辆奖励100万元,单个车型100万元封顶。专用车参照相应货车奖励标准的50%执行。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乘用车车型不超过3个,其他车型不超过10个。

三是加氢站建设补贴,对新建(含已建)和改建的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固定式加氢站,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制加氢一体站对站内制氢设备投资额外给予设备购置成本50%、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贴。

四是加氢站运营补贴,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千克的加氢站,根据年度加氢量,按15-3元/千克逐年递减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高150万元的运营补贴。

五是氢燃料电池汽车、叉车和船舶奖励,按照装备的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折算总分,再根据汽车、叉车和船舶的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最终积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分给予20万元奖励。

六是氢能项目技改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氢能产业投资技改项目,按照其建设有效期内实际完成生产性设备投资总额的8%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第三章是资金申报流程,氢能龙头企业、扩大氢能汽车研发制造、支持加氢站投资运营和优化燃料电池车船政策支持等方面资金由市经信局局每年发布集中申报通知,经过审查、公示等流程,拨付市级承担资金到申报企业所在区,申报企业所在区在市级资金到位后的30日内配齐区级承担资金,一并拨付到申报企业。

氢能项目技改投资补贴资金按照《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流程,由申报企业所在区经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受理,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第四章是监督管理,对企业申报资料及资金使用提出要求。

第五章是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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