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30)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6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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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7】28号)的要求,我局拟对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省序号30)申请销号。现将反馈意见以及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整改目标

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长江水污染突出问题,不断改善长江干支流水环境。按照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构建长江生态保护法治体系,进一步筑牢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屏障。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及人才队伍建设,为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提供有效保障。

三、整改情况

1、鼓励支持重点耗水企业开展节水行动。根据《关于开展工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节能〔2017〕15号)要求,积极鼓励我市重点耗水企业推进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工业用水效率。近年来,累计组织创建10余家省级节水型企业,涵盖化工、食品等耗水大户,发挥节水先进企业在行业内的典型示范作用。

2、严格落实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目标任务。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4号),深入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截至目前,已完成2018、2019年度任务,2020年度任务正在加快推进。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2日,共7天。

联系电话:8531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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