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省第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41)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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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规范报送我省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7﹞28号)的要求,我局拟对省第一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41)申请销号。现将反馈意见以及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武汉市青山区域性环境问题最突出,主要是由钢铁、石化等产业结构布局性问题带来的区域性环境问题。武汉市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达2900万吨,远高于成都、杭州等城市,其中青山区煤炭消费总量占全市总量的70.5%,大量煤炭消耗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青山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到全市的70%以上。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稳步降低煤炭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改善区域性环境问题。

三、整改情况

1、鼓励支持青山区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2019年以来,累计奖励节能专项资金600余万元,支持武钢有限、联德化学、中韩石化、武汉有机等高耗能企业开展加热炉改造、余热回收、保温涂料应用等能效改造提升,节能量达2万吨标煤。

2、鼓励高耗能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着力加强绿色制造宣传,服务青山区中韩石化、联德化学、有机实业等一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申报获评国家“绿色工厂”示范称号。

现对该项整改工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共7天。

联系电话:8531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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