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38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1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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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建议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把推动民营企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惠企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企业疫后发展等方面努力开展工作。您提出的4条建议十分宝贵,对我们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关于继续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创新支持

)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

逐年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其中2018年,2019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别为1.48亿元和1.62亿元),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技术创新等,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我市经信部门提出使用计划并指导实施,市财政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2019年,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设备制购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制购价值8%的比例,拨付工业投资和专项资金2.74亿元,拉动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45.90亿元。拨付0.42亿元资金支持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奖励,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工业转型升级。安排科技研发资金8.8亿元,从突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成为科技成果的转化主体、积极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产业应用基础科学研究的投入等方面,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武汉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数字化经济建设

大力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等行动,通过数字化为各行各业赋能,持续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农业数字化发展。抢抓国家“新基建”政策机遇,强化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大力开发数字资源,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抢占新经济发展制高点。要聚焦科技创新,加快打造数字经济新引擎。

二、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优化升级支持

(一)建立企业研发投入补贴机制

按照“企业自主选定研发项目、先期投入、政府补贴”的模式,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企业发展状况,自主决策研发项目,先行投入。无论研发项目是否成功,政府按其年度研发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近3年来,市科技局对企业研发投入补贴2.6亿元,撬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超过900亿元,增强了企业研发投入信心,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吸引了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技术研发活动。

(二)设立专项计划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支持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技术研发,每个项目资助50万元。近3年共投入1.25亿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49项。

(三)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建立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科技小巨人’‘瞪羚’‘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的梯次培育路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壮大发展,高企认定补贴由过去1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近3年共投入2.77亿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给予奖励补贴。2018、2019年,我市分别净增高新技术企业709家和881家,总量和增量连创历史新高,目前总数达到4417家,居副省级城市第五位。

(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以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改造为切入点,以线下诊断和线上交流为载体,以5G新技术赋能为动力,树立一批“灯塔工厂”、标杆企业,示范引领。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三年全覆盖的目标,确保年内完成1000家规上工业企业的咨询诊断,力争实现立项入库智能化改造项目300项,加快推进82户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建设。

三、关于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支持

(一)搭建“汉融通”平台

2019年底,市金融局局牵头建成供金融机构信息查询、金融产品发布、企业申请融资需求的武汉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目前,市金融、发改、经信、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大数据局、劳动社保、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和规划、公积金、法院、税务、水、电、气等部门和单位对接,将各部门信息进行整合。当前汉融通平台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同时,市金融局每年会同市经信、工商联等部门和各区加强合作,深入开展融资进园区、进市场、进街道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100余场多层次的银企对接活动。

(二)推动企业直接融资

一是通过出台一系列上市支持政策、每月至少举办一次上市辅导沙龙、深入走访调研上市后备企业和“一站式”协调解决企业上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多措并举。2018年我市新增上市公司5家(其中2家为民营企业);2019年我市新增上市公司2家(全部是民营企业);2020年我市已有2家企业成功上市,2家企业科创板过会待注册,均为民营企业。二是辅导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市场产品等,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我市企业2018年信用债务融资1424亿元,2019年信用债务融资规模1975.6亿元,民营企业发债占比约10%。下一步,市金融局拟联合各区金融办、专业机构等,深入民营企业调研,进一步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库。坚持每月至少举办一场上市辅导沙龙,不定期组织企业“走进交易所”活动,通过大力宣传企业上市相关政策,增强民营企业上市信心;加强与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转中心的联系,邀请发行审核相关部门专家对我市民营企业进行培训指导,为企业答疑解惑;持续做好企业上市工作,落实好推动企业上市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对接,拓宽直接融资方式;鼓励企业继续通过发行债券调整资本结构,多途径降低融资成本。

(三)建立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

今年4月5日,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完善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的意见》(武财金﹝2020﹞171号)。对已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备案的融资担保业务,担保对象被列为武汉市直接服务疫情防控企业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免收担保费。对其他武汉市小微企业减半收取担保费,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市财政给予融资担保机构符合要求的担保业务总额1%的保费补贴。聚焦服务中小微企业完善“4321”政策性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推动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开拓政策性担保业务,扩大担保企业户数和额度。在此基础上,依托市国资公司权属东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组建武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行准公共性和政策性职能,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主要经营目标,注册资本20亿元。截至今年6月30日,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的9家融资担保公司,12家银行机构累计发生融资担保业务3.15亿元,担保户数163户。

四、关于继续优化公平公开市场竞争环境

(一)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

牵头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以及相关市场的进入、退出等方面享有公平待遇。一是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市、区两级政府全覆盖;二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自我审查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有序开展实质性审查工作;三是推进存量政策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四是科学开展增量政策审查,坚决制止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生产经营等行为;五是加强与政策制定机关的沟通交流,及时答复意见征询、宣传解读和专业培训。

(二)全面清理涉企违规收费

积极组织精干力量大力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坚决防止乱收费行为给中小企业“雪上加霜”。一是梳理各项降费减负、惠企政策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让市场主体、社会大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围绕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将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作为重中之重;三是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坚决防止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保证金等行为;四是将银行、口岸、检验检疫及各类工业园区转供电环节,教育、医疗、电信、供水等公共服务领域涉企收费行为列为重点,杜绝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成本转嫁等行为;五是对政府部门所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乱收费“零容忍”,严禁各类借机收费,确保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到位、惠企措施落实到位。

(三)清理国有企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

召开清欠工作推进会,将清欠工作纳入全市绩效目标考评,实行“周通报、月上报”制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亚波先后2次对清欠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化拖欠问题线索核实处理,对上级转办件,企业来信、来访和电话投诉,都及时受理、积极协调、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和甄别工作。1-7月份,全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02亿元,经审计核减部分账款和注销部分有分歧账款,实际拖欠账款2.98亿元,其中无分歧账款2.52亿元、有分歧账款0.46亿元。截至7月31日,无分歧账款2.52亿元全部清零,有分歧账款0.46亿元已偿还1034.15万元

(四)提高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

印发《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财采〔2019558号),明确各部门单位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规度要求,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从采购预算编制、预留采购份额、执行价格评审优惠、降低交易成本、支持合同融资等方面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2019年,我市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比达87.3%;今年1-5月份,中小微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份额占市级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重达89.9%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提案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和企业需求,不断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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