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14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2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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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20190147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地方中小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政策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武汉市的支柱产业、优势行业集中在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制造、装备制造、食品烟草、能源及环保、钢铁和石油化工等产业,国有和外资大型企业占其中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的参与度相对不高。2018年,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6336.50亿元,同比增长11.3%,高于GDP整体增幅3.3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42.7%,同比提高0.8个百分比,但与广州、杭州、成都等民营经济发达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提出的3条建议十分宝贵,对我们促进中小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指导意义。

一、强化政策支持企业技改

落实零土地技改政策重点支持技改设备更新、机器换人等方面,充分调动和激发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创新引入公积金征信,联合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技改项目融资对接,着力破解技改项目融资难题,降低投资成本2018年,技改投资全年增幅达到28.9%,全市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占规上工业企业比重由三年前的不到20%提高到64.77%。一批重大技改项目入围国家专项计划,占全省的56.5%

(二)降低企业获得政府补助资金门槛。为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市科技局印发了《武汉市科技计划体系》(武科计〔201860号),对企业的科技支持主要以后补贴项目为主,无需企业通过文字材料与高校院所竞争,只要企业达到相应条件即给予补贴;对企业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给予配套补贴。

二、资金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一)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创新主体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技术研发,每个项目资助50万元。2018年,支持99家企业,资助资金4950万元;2019年,拟支持150家企业,资助资金7500万元。本类项目高校院所不得申报。

(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企业研发投入补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年度研发投入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鼓励其研究开发自主决策,先行投入。2018年投入资金8421万元;2019年,拟投入资金1亿元。

(三)着力培育产业创新主体。鼓励企业提档升级,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备案登记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贯标达标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018年投入资金4615万元;2019年,拟投入资金2亿元。制订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路线图,2018年,我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09家,总数达到3536家,居副省级城市第四位。

三、营造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环境

(一)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设立市级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6年以来每年安排2亿元,通过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基金,重点支持我市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种子期、初创期和早中期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联合市财政局、银行、保险机构等单位实施科保贷,对企业获得贷款给予利息和保费补贴。

(二)鼓励和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项目。对企业牵头承担、在汉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该项目国家拨付经费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对企业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  

(三)落实研发投入补贴和加计扣除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研究开发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民营企业,在省级资金下达后予以补贴。通过加大政策宣传、优化办理平台、加强申报辅导,深入推进研发费加计扣除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流程,高效、便捷为企业提供服务。不断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受惠面,努力做到应享尽享。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提案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和企业需求,不断完善支持中小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中小骨干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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