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0号提案回复的函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2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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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武汉打造成为新民营经济成长高地和集聚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利用多重国家战略叠加的优势,突出改革先导,重点实施“民营+改革”行动

一是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我市着力实施《市政府关于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武政规〔2017〕19号),在交通、能源、市政、水利、教育、医疗、养老、健康等行业,推出了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同时,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

二是推进政府服务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建成“云端武汉•政务服务大厅”、16个区级“云端武汉•政务服务大厅”,实现58个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并配置“QQ在线咨询”、“便民服务”板块,可24小时预受理、预审核企业的网上申报事项。

三是推进综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份证照”机制;深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事项精简率达90%以上。同时,我市加大涉企收费清费减负工作力度,动态调整了《武汉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涉企收费部门和收费项目大幅减少,每年为企业减负金额超过7.7亿元。

二、关于充分利用新科技,突出转型引领,重点实施“民营+互联网”行动

一是利用“互联网+”改造提升制造业。我市深入实施《武汉制造2025行动纲要》,推进先进制造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实施“机器换人”专项计划,对“工业机器人”设备投资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奖励,推进重点行业智能生产线、智能工厂建设;加快实施“企业上云”计划,构建我市工业云服务平台,鼓励企业运用云平台开展定制化生产,推进产品制造过程的柔性化改造。

二是建设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简称“新两园”)。我市大力实施《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创新发展的意见》(武发[2017]14号),明确了新两园“五集三化”(企业集聚、要素集约、技术集成、产业集群、服务集中,功能化、绿色化、智慧化)的发展方向。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定位“五谷四都三港”,着力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现代健康食品等高新高效产业发展;四个新城区、三个跨三环中心城区原则上聚焦一个主导产业,精准发力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商业航天等支柱产业;四个中心城区围绕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轻资产、高智力产业做文章,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的经济平台——“新两园”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关于充分利用创新城市建设的优势,突出政策落实,重点实施“民营+帮扶”行动

一是全面梳理现有民营经济政策。通过编辑出版民营经济《政策天地》季刊、举办民营企业负责人培训班等活动,提高民营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帮助民营企业用好、用足政策;通过开展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效果第三方评估专项行动,切实查找政策实施的问题和短板。

二是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我市实施“创谷计划”,加快集聚创新要素和未来产业的迭代更新,实现发展动能转换。支持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新街区等链条化的众创孵化载体,促进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近年来,全市新增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4个;新建众创空间18家、孵化器28家、创新创业实体空间167万平方米。

三是放宽投资领域。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配套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努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四、关于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突出资本创新,重点实施“民营+上市”行动

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我市大力实施《关于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与行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等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扩大规模,提升效益和水平。

二是大力支持民企上市。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上市后备企业调研,深度挖掘筛选了近60家重点后备企业;大力实施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同时,我市积极探索上市后备企业做大做大保护机制,完善企业上市支持政策意见,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截止2017年末,全市上市企业达7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78家,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企业3245家,融资总金额706.91亿元。

三是充分发挥创投基金的作用。鼓励设立有行业特色的创投基金,引导子基金围绕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进行投资,打造优势产业集群。鼓励设立种子基金和天使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市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打造一批民营“小巨人”企业。

五、关于充分利用产业基因,突出招大引强,重点实施“民营+优势产业”行动

一是实施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工程。我市率先在全国成立了首个科技成果转化局,大力实施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已举办大型专场对接活动5场,签约总金额244亿元。同时,我市改革科技计划体系,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的痛点、难点,支持企业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对重点组织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单项支持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二是实施武汉名品锻造工程。我市以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构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数据库,主动开展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服务;支持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产业、武汉经济开发区汽车行业加快建设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营造品牌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加大品牌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在主流媒体开辟质量专栏,推介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品牌日”活动,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品牌建设,提升武汉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关于加强引导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市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非公改组发〔2015〕1号),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全市范围内分两批遴选了28家骨干民营企业入围全省试点工作范围,并组织试点企业参加专题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是引导民营企业创新企业文化。我市在主流新闻媒体开办“民营经济新风采”专栏,采写了高德红外、九州通等一批优秀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将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与新时代倡导创新创业的价值追求结合起来,引导民营企业树立敢为人先、追求卓越、重义守信、乐于奉献的企业文化。

七、关于充分利用武汉科教优势,突出企业人才培养,重点实施“民营+企业家培养”行动

一是组织实施“名家培育工程”。推进市“黄鹤英才(企业家)计划”,组织遴选了一批我市中青年优秀民营企业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赴德国学习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方面的理念及方法,培育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激励开拓创新精神;举办 “武汉企业家国内高校培训班”,选派140多名中小(民营)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赴浙江大学学习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和方法,通过名师集中授课和实地考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培育企业领军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送培训、送智力、送服务”活动,选择优质服务机构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管理培训课程,以公益培训及咨询服务的形式,帮助企业引进“外脑”,培养经营管理人才。

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市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非公改组发〔2015〕1号),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全市范围内分两批遴选了28家骨干民营企业入围全省试点工作范围,并组织试点企业参加专题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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