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文件武经信党组[2019]004号
关于同意江堃同志辞去公职的批复
江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武汉市行政机关处以下公务员辞去公职办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经委党组研究,同意你辞去公职。
此 复。
中共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