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25第2项整改措施)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0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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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5第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按照《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具体措施(试行)》要求,现就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近年来,湖北省在调整沿江化工企业布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优化布局仍然任重道远。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上中游地区转移,但湖北省一些地方仍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

二、整改目标

按照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要求,突出规划引领和政策导向,认真实施《湖北省现代化工“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不断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

三、整改措施

认真落实《湖北省现代化工“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武汉化工园区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四、完成情况

认真落实《湖北省现代化工“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深入研究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指导武汉化工区科学论证,编制完成了《武汉化工园区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提升化工产业创新发展水平。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20日-3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经信局反映。

联系人:刘长明,联系电话:027-85316906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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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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