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17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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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附件1)和《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2〕52号)(附件2)要求,我市组织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区经信部门按照工信部企业函〔2022〕133号及鄂经信办函〔2022〕52号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自愿申报。

二、申报准备

此次申报工信部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同时进行,企业需在6月21日至6月28日工信部线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完成申报,并同时准备线下资料。

申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填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3),准备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8,供参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版2份与佐证材料合订成册,另2份申请书单独装订。

参加第一批复核的企业填报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4),准备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8,供参考),将2份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合订成册。

三、工作要求

各区经信部门要广泛动员发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同时,对企业填报申请书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6)、企业初审推荐表(附件7),连同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资料,于6月28日前交市经信局。

联系人:市经信局85316915;85316911

东湖高新区:67886020,67880073;        武汉开发区:84959659

东西湖区:83226255  蔡甸区:84946391   江夏区:81568259

黄陂区:61109201   武昌区:88936923  硚口区:83426465

洪山区:87374326    汉阳区:84468592    江汉区: 85580761

江岸区:85320155    青山区:86862661  新洲区:86925448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2.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3.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书

4.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申请书

5.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6.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7.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审核推荐表

8.佐证材料清单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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