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考评细则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1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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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202号)有关要求,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研究起草了《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考评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325日(周)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璐  宗玺  027-85316230    

邮箱:19672540@qq.com

附件:

1.《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考评细则

2.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考评表

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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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考评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充分调动机构工作积极性,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促进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武经信规〔2020〕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以签约机构开展的服务补贴券项目执行情况为依据,建立全面客观反映各机构综合实力和工作业绩的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  服务机构考评工作由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负责,以上年度补贴券服务期限为周期实施。

第四条  根据管理办法促进中心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对补贴券工作真实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真实性存在问题的一票否决,执行情况列入考评总分。

第五条  考评内容。

一、基本项考评

实行百分制,包含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和服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40分)

1. 上年度营业收入(5分);

2.上年度纳税信用评级(5分);

2. 专职服务人员(5分);

3. 社会荣誉(10分);

4. 积极参与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15分)。

(二)服务情况(60分)

1. 服务补贴券用户数量(10分);

2. 第三方核查情况(20分);

3. 服务满意度:电话抽查和服务评价(30分)。

二、附加项考评

主要是指对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进行考评。各签约服务机构均应配合开展补贴券相关工作,对于配合度较差的机构,将按照附加项考核标准酌情减分,并计入考评总分。

第六条评估方式。促进中心统计服务机构相关工作数据,结合机构自查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报告结果,进行综合评判,给出评价分,最终确定考评结果。

第七条结果公示。考评结果在武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八条结果运用。根据考评结果,按服务额度占比对十佳优秀服务机构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择优保留排名前30%的机构直接成为下一年度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

第九条 本细则报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批,由促进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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