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基地:
按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2019年—2021年认定的示范基地(见附件1)对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认真梳理2021年创业服务工作台账,总结2021年创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制定2022年工作计划。于2022年1月28日前将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在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基地专栏提交。并于每季度末向各区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计划完成进度情况。
二、请各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示范基地的台账建立、服务质量数量、服务收费情况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进行监督检查,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辖区示范基地检查情况报告及基础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上年度辖区内示范基地运营管理工作总结(体现辖区基地特色亮点)等资料在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基地专栏提交。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示范基地各项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张燕 电话:85316956
附件:
1.2019至2021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
2.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基础信息表
3.武汉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基础信息汇总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