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关于申报推荐2018年度省级小型 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武经信创业〔2018〕232号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18〕138号)的有关要求,市经信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材料
符合省级示范基地申报条件的第一、第二、第三批市示范基地可自愿申报(已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基地的不能申报)。各省级示范基地申报主体须严格按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和申请报告。
具体申报条件、要求和申报材料请从省经信委网站下载。
二、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省经信委申报通知,做好申报组织、实地核查、满意度测评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完整性审核等工作,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择优推荐1-2家基地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将对各区推荐的基地进行资料复审和实地抽查,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择优向省经信委推荐。
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9月14日前将省级示范基地推荐文件、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等纸质材料和被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光盘(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委创业促进处。
联系人及电话: 张 燕 85316956 13618662256
罗春泉 85316958 13006303268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